南方农村报讯 (记者陈景收)9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公布。《意见》指出,到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成,优质医疗资源有序下沉;到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意见》明确了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县级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为建立健全分级诊疗保障机制,《意见》提出了建设完善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机制;建立基层签约服务制度;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完善利益分配机制;构建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等6项制度机制。 《意见》提出了分级诊疗试点考核评价标准,其中包括:到2017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达标率≥9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要≥65%;每个乡镇卫生院拥有1名以上全科医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占同类机构之比分别达到100%、100%、85%、7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同类机构诊疗总量比例≥3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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