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农村报讯 4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会议指出,构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体系,目的是通过完善政策体系,促进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和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发展。这是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的重要途径。要从完善财政税收政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金融信贷服务、扩大保险支持范围、鼓励拓展营销市场、支持人才培养等多方面进行扶持,运用市场的办法推进生产要素向新型经营主体优化配置,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普通农户的辐射带动作用。 多位专家表示,随着《意见》的即将公布,预计多项政策红利将落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望迎来加快发展的良机。 中国社科院发布的《农村绿皮书》指出,目前中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分为五种类型:一是自我经营的家庭农业,二是合作经营的农民合作社,三是雇工经营的公司农业,四是新农民,五是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目前,新型经营主体已成为“三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还没有形成主要的经营力量。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农村发展研究所原所长张晓山表示,我国40%的耕地是由280万家的各类型新型农业主体负责经营,而剩下的两亿多农户经营着另外60%的耕地,这意味着,很多小农户还不能像新型经营主体一样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因此,新型经营主体怎样带动两亿多小农户一起发展,一起走上农业现代化道路,共享农业发展的收益和红利,这是一个新课题。 据了解,《意见》的重点是运用市场的办法推进生产要素向新型经营主体优化配置。据国务院研究室农村司副司长张顺喜介绍,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多项完善农业保险体系的措施,着眼点正是为了弥补市场在这方面的缺陷,让市场更好地发挥作用。 有专家表示,支持新型经营主体,政府的引导作用也非常重要。以财政补贴为例,新增补贴资金未来将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达到一定规模或条件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在新增补贴资金中或被给予优先补贴或奖励。农业保险方面,未来还将创新推出财政支持下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并建立各级财政共同投入机制。 2017年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而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则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战略部署。专家预测,随着改革的推进,今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带动农民增收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苑鹏认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创新与发展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的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目标的首要载体。相对于小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对市场信息把握的敏感度以及科技创新和推广的能力更强,能够根据供需变化及市场价格变化及时调整种植结构,引入新的科技成果,开展标准化生产,向社会提供优质、安全、健康的农产品,带动农业提质增效、农村增绿。 (据新华社、《经济参考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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