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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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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结婚证不具法律效力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19年08月20日版次:K04
  南方农村报讯 据《新京报》报道,近期有自媒体发布文章称,“电子结婚证”可用于购房贷款办理、房产过户等,纸质结婚证将被替代。昨日,民政部社会事务司负责人表示,目前的“电子结婚证”并不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不能代替以往的实体结婚证。
  福建、江西、浙江、江苏、重庆等地陆续开通了“电子结婚证”功能。但该负责人表示,当前开通的“电子结婚证”只是电子卡片形式展示的婚姻登记信息记录,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婚姻登记电子证照,并不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也不能代替实体证。
  该负责人说,个别媒体宣传所谓的“结婚不用去民政局,可在支付宝领取‘电子结婚证’”系误读。实际情况是,领证后在支付宝等APP上,通过个人授权后查询到本人的婚姻登记电子记录。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电子证照暂不提供给个人,仅供政府机关内部有条件使用。因此“电子结婚证”是一种附着纪念意义的电子记录,仅供个人查询,不作婚姻登记证件使用,也不能完全代表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无法律效力,不属于国家机关签发的结婚证的电子证照。所以,目前无论是结婚登记还是离婚登记,当事人都需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携带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办理。
  该负责人表示,当前“电子结婚证”并没有向全体公众开放,仅支持本人查询下载自己的婚姻登记电子记录。每次查看或领取“电子结婚证”,均需人脸识别和身份认证,同时对配偶信息做了脱敏处理,每次退出登录后,系统不记录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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