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公路上一头老黄牛被人牵着走,后面的摩托车“超车”,在与牛并行的瞬间,公牛扭头猛撞摩托,摩托车连车带人跌下路沟……这样的一起交通事故难住了交警,因为交法无明确规定作为处理依据,他们无法作出事故责任认定。 7月1日,陕西省白水县尧禾镇小学校长皇甫西俊指着自己被撞坏的摩托说,5月2日上午8时多,他驾驶摩托带着妻子去县城,自北向南行至白(白水)宜(宜川)303县道时,恰逢村民孙某往县城给人送牛。皇甫西俊驾车东拐,欲超同向的黄牛,此时牛转过头疯一样地用犄角猛撞摩托车头,将他们连车带人撞飞至12米外的路沟下,造成他右手3根手指骨折、两肋摔伤,妻子头皮撕裂、颅脑损伤、肋骨骨折。 皇甫西俊说,事发时,这头体长3米多的壮牛被孙某用缰绳牵引着。孙某称当时后面有车鸣笛,牛受惊想逃跑所以就撞了车。事发后皇甫西俊要求扣牛,但处理事故的白水县交警大队民警受理后表示不能扣押。 事件至今已过去两个月,交警虽作了勘验现场笔录,但表示交通法规无相关条款可依,无法作事故责任认定。 除摩托修理费、误工费外,皇甫西俊夫妻俩已花治疗费1.3万,而牛主人却无丝毫表示。 白水县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石建民说,他们按交通事故受理后,才发觉该案很棘手。因为交法中没有限制牲口上路,也没有相关条款和具体规定牲口撞伤人如何处理,所以一时难划定事故责任。他们只好把情况上报渭南市交警支队并寻求公安部批示;还将此案反馈给公安部内部网的“答疑解惑”,寻求专家帮助,目前还没有答复。 该大队大队长蔡荣海说,上报无结果的话,只能最终寻求其他法律途径。其间交警已调解四五次,但牛主人和伤者谈不拢。就勘验受理扣押相应款物问题,石建民表示交警无权扣押作为生产资料的活牛,“我们不能把牛牵回交警队,那样谁来喂养?” (华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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