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重庆市政府新闻办获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原法官进修学院院长、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厅级)乌小青,11月28日在重庆市第二看守所自杀身亡。 据介绍,11月28日12时31分,被羁押在重庆市第二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乌小青留下遗书后,趁同监舍被羁押人员午睡之机,避开监控录像,用棉毛裤裤腰绳,在内监门处上吊自杀。13时12分,同监舍的被羁押人员发现乌上吊自杀后报警,看守所值班民警和医生立即赶往监舍现场处置施救,并迅速将其送往医院抢救。15时40分,医院宣布经抢救无效死亡。 现年57岁的乌小青,被捕前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进修学院院长、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厅级),因涉嫌收受贿赂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于2009年6月9日被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被逮捕后羁押在市第二看守所。 11月1日,该案进入审查起诉程序。 据此前审查查明,1998年到2008年,乌小青先后索取、收受多人贿赂共计人民币357.5万元、港币10万元,涉嫌受贿犯罪。同时还查明,乌另有518万元人民币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 据悉,有关部门正对两名值班民警进行隔离调查。 ■案件回顾 帮情妇捞钱一次4000万 据全国知名律师周立太透露,曾获“重庆首届十佳女律师”称号的胡燕瑜系乌小青的情妇。“他们的关系在重庆是众所周知的,胡燕瑜的许多案源都是乌利用自己的关系和权力介绍的。” 一名司法界人士说:“某银行在重庆高级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一个案件,标的数亿元。乌小青人为设置障碍,久拖不执行,目的是强迫银行更换律师。当胡燕瑜作为该执行案的代理律师后,乌便积极组织展开工作,在一个月内成功执行。”据称,仅此一案,胡燕瑜就得到律师代理费4000万元。 今年4月被央视新闻调查曝光的“奥妮拍卖案”引爆了张弢、乌小青案。两人涉嫌违规操纵拍卖重庆化妆品厂和奥妮化妆品有限公司的“三工场”65亩地。 2006年2月,重庆高院决定对该地块进行公开拍卖。4月,中粮集团旗下地产公司“中粮鹏利”成功购买,而奥妮公司被黑恶势力逼迫退出几乎分文未得。“中粮鹏利”的老板就是重庆“黑老大”陈坤志。 “司法腐败分子与黑恶势力及重庆化妆品厂相互勾结,采用贿赂、非法拘禁等手段,让一宗实际价值一两亿元的土地,拍卖成交价仅3710万元,而黑恶势力及其腐败分子拿到的代理费高达5500万元。”重庆化妆品厂职工项锡文说,张弢和乌小青当时就是这起拍卖案的主管副院长和执行庭长。 □南农 畏罪自杀是否被迫? 11月28日,被羁押在重庆市第二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乌小青用棉毛裤裤腰绳上吊自杀。(据新华网重庆频道) 也许是笔者看多了警匪片,盯着这则新闻,怎么看怎么别扭,怎么看怎么觉得乌小青的死,也许并不那么简单。 从乌小青的死亡到新闻发布仅仅24小时零14分。按照我国现行的程序,乌小青“自杀”,这样死无对证的结论,下得是否有些仓促呢? 现在再让我们来分析一下,案件发生过程中的诸多蹊跷之处。 首先,既然乌小青自杀没有人看见,新闻报道之中为何连他在写下遗书、上吊自杀的具体时间都知道?12时31分,如此精确的时间是如何得出来的?如此明显的疑点,到底是谁暴露的呢? 其次,乌小青自杀为什么选择午睡时间,而不是选择午夜?大家都知道,午睡的时候,同监的人即便是头猪,也是睡不熟的;午夜的时候,就不一样了,人往往睡得很熟。而且乌小青还是“在内监门处上吊自杀”,这样的门往往是铁门,乌小青如果上吊漂起脚来,撞到门上的声响,难道还惊不起狱友? 笔者真是怀疑,这名“狱友”到底是真的没有醒呢,还是装着没有醒,或者是被人下了“安眠药”,或者是他正在做着一些现在大家还不知道的事情? 第三,根据乌小青的犯罪情节,他不一定就会被判死刑。俗话讲,好死不如赖活着。看着乌小青的“自杀遗书”,民众真是怀疑,到底是乌小青自己真的不想活了,还是有些人真的不想、不能让他再活着了。 第四,笔者对于乌小青到底穿什么牌子的棉毛裤,非常有兴趣。一根棉毛裤的裤腰绳就能承担起一个成年男人的整个身体?看着乌小青的照片,笔者目测,他至少也有140斤。裤腰绳都这么结实,质量这么好,棉毛裤的质量也一定差不了,一定很保暖。都说,中国产品的质量不好,这根棉毛裤绳质量之好,着实令人匪你所思。 综上所述,乌小青到底是真的“畏罪自杀”,还是被迫“畏罪自杀”?真是一个巨大的问号。这个问号可不能草草的因为一个人的死,就变成了句号。同样,重庆打黑,现在看来,也是一个“逗号”,切莫因为中间的诸多变故过早的画上“句号”。 □苏北山 乌小青为何自杀? 乌小青的自杀,在早已不平静的重庆官场,再次投下一枚重磅炸弹。 乌小青目前是重庆市因涉黑落马的几个主要高官之一,其官阶之高,所在单位之特殊,为近年来罕见。此前重庆检察院认定,在2006年的一起土地拍卖案中,涉黑团伙陈坤志、龚刚模使用黑恶手段操控拍卖,并与张弢(原重庆市高院副院长)、乌小青相勾结,导致该地块最终被低价拍卖。公开的信息显示,龚刚模一案将于2009年12月15日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审。 已有媒体质疑,乌小青的自杀究竟是否是“畏罪”自杀?因为按照乌小青的专业背景(其兼任重庆高级人民法院法官进修学院院长),对于此前检方提交的证据——“1998年到2008年,乌小青先后索取、收受多人贿赂共计人民币357.5万元、港币10万元,涉嫌受贿犯罪。同时还查明,乌另有518万元人民币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乌小青十分明白自己的罪,很有可能不被判处“斩立决”(死刑立即执行)。但是,乌小青却选择了自杀。 除了有关通稿之外,笔者并未从有关部门获得更多的关于乌小青的相关信息,亦未能获悉乌小青的遗书内容。不过,一位熟悉乌小青的人士称,乌小青思路清晰,为人耿直,膝下有一女留学海外。 在案发前,乌小青试图以200万低价抛售其拥有的别墅一套,等到中介公司找来客户再回拨乌小青的电话时,已无任何回音。有一点可以肯定,由于乌小青自杀前还在检方审讯阶段,乌的突然离世将令相关案件的侦破工作,很难再有突破性进展。乌小青的落马虽然和此次“打黑”风暴有关,但他的涉案数额并没有到了非杀头不可的地步,很多网友疑惑,他为什么要寻死呢? 广州中泽律师事务所周玉忠律师指出,很多人质疑乌小青事件多少和近年来国内的多个看守所发生的公共事件有关。比如云南“躲猫猫”等事件,在这些事件里,看守所最早发布的消息均存在问题。此次官方的消息对乌小青自杀的很多细节就没有交代,这导致了网友们对国家公权力持有怀疑态度。 □欣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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