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荫 南方农村报讯 进入3月,《江苏省残疾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江苏省第一部专为保障残疾人权益而颁布的地方法规。该《条例》明确规定,江苏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每年安排不低于20%的经费用于残疾人事业。 根据最新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江苏共有残疾人约479.3万,占人口总数的6.4%,涉及五分之一家庭人口。 对九种不同情形的残疾人,《条例》规定给予帮扶: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残疾人实施生活、医疗、教育和住房等救助;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发放重残补贴;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外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救助金;对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发放生活救助金;对特殊困难重度残疾人和流浪乞讨残疾人实施特别救助;对遗弃的残疾儿童,及时送社会福利机构实施集中供养;对贫困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对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的老龄父母发放护理补贴或者优先安排机构养老;对符合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对重度残疾人家庭予以优惠。 《条例》扩大了残疾儿童免费康复范围,从贫困家庭扩至所有残疾儿童,年龄也从6岁以下扩至0-14岁。县级以上政府对6周岁以下残疾儿童的康复费用,除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外,按规定给予全额补助,并逐步推广至7-14周岁的残疾儿童。 残疾孩子的教育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条例》规定,对残疾孩子实行学前三年至高中三年的15年免费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应按普通学校学生的6-8倍安排。江苏省筹建的第一所残疾人大学“阳光学院”,到“十二五”末将设置计算机、艺术设计、财会、按摩推拿等专业,每年招收1000名残疾人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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