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农村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湖北省通山县9日已对该县通羊镇村民沈红霞手术死亡事故责任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3月19日,沈红霞由其丈夫程世雄自行开车到县计生服务站施行输卵管结扎术。术后,沈红霞出现不适,在转院途中因抢救无效死亡。 据程世雄透露,沈红霞患有妇科病症,体检报告证实她不适合做结扎手术。程世雄把妻子的病情向计生干部反映,“他们向我保证可以先做检查,如果确定不适合做结扎,不会强求。”3月18日,计生工作人员向程世雄保证:没事,可以做结扎。 程世雄称,已经获得100万补偿金,条件是“自愿放弃责任追究”。程世雄向记者出示了两份补偿协议,签署日期均为事发第二天即3月20日。一份手写的欠条由县计生局一位负责人签名,向程世雄补偿38万元。另外一份是县计生站与程世雄等人签署的协议,给付死亡补偿金、安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62万元。协议条款之一是,“自愿放弃再追究乙方及其他单位民事责任的权利”。 经调查,通山县计生服务站在实施输卵管结扎术之前为沈红霞做了术前检查,但没有详细了解病史;术后医生临床观察不细致、发现不及时,在实施抢救中没有及时向县人民医院转诊。县计生服务站和主治医生在沈红霞死亡事故中负有责任。通山县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县人口计生局分管副局长朱某记过处分,给予县计生服务站站长吴某撤职处分,给予责任医生谭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依据《执业医师法》对谭某进行行政处罚。 (任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