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议 新闻背景:4月25日上午,安徽无为县襄安镇境内,交警检查一位司机时,遇到不小的困难。对方不接受检查,态度蛮横。当交警依法对其进行呼吸气式酒精检测时,男子大嚷自己是某村干部,“我这是为乡政府喝酒、为人民喝酒。”记者获悉,驾车男子姓古,是该镇某村民兵营长(4月27日《安徽商报》)。 蒋芙蓉:难怪现在有些人调侃道:“当官不容易,不仅为民服务,还要为民喝酒。”真够难为这些领导干部的了。如果没有了奢侈的官场盛宴,一个村干部怎么会说出“我这是为乡政府喝酒、为人民喝酒”的谬言?他们在酒肉穿肠过的同时,心里到底有没有装着人民,就像一个腐败分子在他的《悔过书》中写道:“当自己走向腐败的第一天,人民群众在我心里已经不存在,脑子都被自己的贪婪和私欲所占据。想起来,感觉当时自己就像魔鬼一样。” 静言:“我这是为乡政府喝酒、为人民喝酒。”这个理由听上去理直气壮,然而笔者认为这句话正讽刺了目前一些村干部素质不高、思想认识和政绩观扭曲、“酒风”盛行、工作方式不当的情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出于何种理由,是何种身份,在违法事实面前,都应虚心承认错误,接受法律制裁。然而这位村干部的话语显然毫无悔改之意,甚至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反而觉得自己因公喝酒是件伟大的事。这句话的感觉不仅让笔者联想到了一位领导说的“因公事超速”,他们的做法都是在拿公权力当“挡箭牌”。 叶传龙:中国以“一年喝掉一个西湖”的不菲“酒绩”屈居世界第二。在这种背景和氛围之下,有人变着法子为喝酒正名,诸如“革命就是请客吃饭”、“喝酒也是为了工作”、“宁伤身体不伤感情”、“能喝八两喝半斤,这样干部不放心”……喝酒便真的成了工作的一部分,“为人民服务”也演变成了“为人民喝酒”。真佩服这些官员实践出真知出智慧,喝酒时也不忘给自己罩上一个遮羞布,找个美丽的托词。“为人民喝酒”,明显是村干部说酒话,当一项工作必须要靠喝酒来维系的时候,它的重要性也就可以想见。而一个酒话连篇的干部,是很难得到群众信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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