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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彩双色球,请您三峡游”活动八问八答
单票50元上网登记但多次登记变无效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13年06月15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作者:王斯露


■编读互动
  广东“福彩双色球,请您三峡游”大型营销活动从2013年6月10日(双色球第2013067期)起正式启动,彩民只要在8月11日(双色球第2013093期)前,在广东省内福彩投注站(不含深圳市)、好易自助终端购买单张投注额在50元以上(含50元)的双色球彩票,或者通过手机投注购买双色球彩票总额在80元以上(含80元),即可参加幸运大抽奖,赢取豪华三峡游或纪念奖。
  营销活动开展短短几天,各方彩民朋友踊跃参与,亦有不少疑问,省福彩中心一一作出解答。
身份资料需真实有效
  问:登记个人资料时是否需要提交真实姓名?
  答:是。为保证本次活动公平公正且能顺利进行,活动规则要求,符合参与资格的彩民所提交的彩票及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彩票应为在活动期间购买的单张投注额在50元以上(含50元)的双色球彩票,姓名需填写真实姓名,电话应能联系到参与者。省福彩中心会对参与者信息进行保密管理,请广大彩民放心。抽奖后,如抽选出的中奖信息与参与者所出示的彩票及个人信息无法对应的,其中奖资格无效。
一张彩票只登记一次
  问:符合抽奖资格的同一张彩票可否进行多次登记?
  答:不可以,也无必要。投注站购票参与者需对符合条件的双色球彩票信息进行登记。彩票信息登记可采用手机登记或网站登记两种方式的任意一种,且仅限一种。同一张彩票信息通过多种方式登记视为无效彩票信息,参与者必须保证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彩票信息登记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13日。
  手机投注用户无需登记,省福彩中心直接从符合参与条件的用户中选取。
  问:已进行信息登记的彩票原件是否需要保存?
  答:是。中奖资格确认时需提交彩票原件,彩民应妥善保管已进行信息登记的彩票原件。
  问:手机登记彩票及个人信息是否要收费?
  答:手机运营商对手机登记彩票及个人信息的用户按普通手机短信收取费用(每条0.1元),如果用户是包月短信,信息费则从包月短信中扣除。通过广东福彩官方网站(www.gdfc.org.cn)登记彩票及个人信息的,不收取任何费用。
参与者仅一次中奖机会
  问:登记的彩票张数越多,中奖次数是否越多?
  答:每位参与者可以登记多张符合条件的彩票信息,提交彩票的张数越多,被抽中的机会越大,但每位参与者只有一次中奖机会。
  问:提交彩票信息时所填写的投注期号是年期号还是总期号?
  答:是年期号,即2013×××。
大奖资格可以转让一次
  问:中奖名单可以从哪些渠道获知?
  答:中奖名单将在广东省福彩官方网站等有关媒体公布,并由专人电话通知中奖者。中奖者须在中奖名单公布后3天内办理中奖资格确认手续。通过投注站购票参与的中奖者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和被抽中的彩票原件到市(区)福彩中心确认中奖资格。姓名和彩票原件信息必须与登记时提交的一致,否则其中奖资格无效;通过手机投注参与的中奖者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手机投注注册时的信息一致,否则其中奖资格无效。
  问:免费旅游大奖资格可否转让?
  答:可以,但只能转让一次。免费旅游大奖获得者本人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省福彩中心安排的旅游项目,其中奖资格可以转让给亲友,仅限转让一次,转让手续须在中奖资格确认期限内办理。通过投注站购票参与的,转让双方均须到市(区)福彩中心进行登记确认;通过手机投注参与的,由中奖者提交转让申请。
□王斯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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