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一个3岁,一个1岁,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两名幼女被吸毒的母亲遗弃家中,双双身亡。这一发生在“6·26”国际禁毒日前的惨剧,再次将吸毒人员子女这一特殊群体推向公众视线。家庭破裂、亲友疏远、社会歧视,究竟拿什么拯救这些毒品阴影笼罩下的无辜孩子? 两幼儿被父母遗弃 2013年6月21日,对南京市江宁公安分局麒麟派出所社区民警王平元来说,或许是毕生难忘的一天。 当天9时左右,他上门走访辖区居民乐某,发现家中无人应答,手机也关机。22岁的乐某有吸毒史,她丈夫同样是“瘾君子”,今年2月底因容留他人吸毒被判刑6个月。他们育有两个女儿,一个3岁,一个1岁,都由乐某照顾。考虑到她没有收入来源,派出所联合社区对她进行帮扶,平均每周王平元都会与她联系,给她送去两三百元生活费及相关日用品。 6月19日,乐某主动联系王平元,称手上没钱了。王平元答应尽快送钱上门,并看望孩子。21日,当王平元久久联系不上乐某时,他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于是请来锁匠打开了乐某家的门,之后的一幕他不忍回忆:卧室里,乐某的两个孩子都已死亡。 种种迹象表明,孩子是因长期无人照顾而夭折,那么拿着补助的乐某去了哪里?21日下午6点左右,江宁警方将乐某抓获,并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其刑事拘留。虽然等待她的将是法律严惩,但悲剧已然发生,孩子的生命再难追寻。 吸毒人员子女谁监护? “其实,这对吸毒人员家庭的孩子而言并非个案。”南京禁毒社工尚桂琴说,在她帮扶的戒毒人员中,不少都是有孩子的,“虽然他们没有像这两个孩子一样因无人照顾而离世,但仍面临一系列困境和尴尬。” 家庭破碎、亲戚疏远,是吸毒人员家庭的通病。王平元介绍,他曾建议乐某的母亲来照顾孩子,可是她并没有立即答应,而是说要回去商量一下,之后便无下文。 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律师耿延表示,从法律意义上讲,乐某当孩子的监护人并不合适,但现实是,没人愿意来“接她的班”。据邻居反映,平时很少有人与乐某打交道,也几乎没见她家里来过亲戚朋友。 “危及孩子生存固然是一种极端,但对很多吸毒人员家庭来说,孩子的成长、教育是最现实的难题。”尚桂琴介绍,正在戒毒所戒毒的小芬(化名)原是小老板,可吸毒让她败光了家产,最后连女儿的教育基金都换成了毒品。现在,她自己在戒毒所戒毒,女儿只能跟着外婆生活,连基本的学习费用都成问题。而且,吸毒人员子女大多心理脆弱,他们中的不少人染上了各种恶习:说谎、逃学、偷窃、心理扭曲、不辨是非……他们从来不会谈起自己的父母吸毒,对于毒品等字眼以及带来的任何关系更是拒之千里。 政府社区应寻找监护人 “吸毒人员子女之所以面临一系列尴尬,除缺少关爱外,监护缺失是主因。”耿延表示,监护包括了“养育”的含义,整个“养育”过程不仅仅是生理喂养,还涉及到心理以及如何促使其避免成长危机等问题。所以,当吸毒人员不能履行监护义务时,要对其监护权利加以限制或撤销,以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存发展。 一些法律专家就此建议,对吸毒人员子女,社区、民政、公安等部门要承担社会责任,对于不适合做监护人的父母,可积极寻找其他监护人,或者通过向法院提出申请,由单位、社区等部门来作为监护人。“如果当初社区、民警能将这项工作做得更深入些,也许江宁的悲剧就不会发生。” 不过,虽然变更监护人在法律上没有障碍,却在现实操作中存在困难。究竟谁来照顾孩子,怎么照顾,如何让他们融入社会?这都是现实问题。复旦大学社会科学基础部副教授邵晓莹认为,可借鉴香港“长期寄养家庭”模式,从出生到18岁,由寄养家庭为未成年人提供家庭照顾,直到他们能够与原来的家庭团聚或者入住原来的家庭。“相关费用可考虑政府买单,不仅包括寄养孩子的生活需要,还有给予寄养孩子家庭一定的津贴。”她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