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农村报讯 据农资导报消息,河北省已于2013年7月1日起取消了省级肥料登记。据了解,目前实施的《肥料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6月发布。《办法》规定,农业部负责全国肥料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农业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肥料登记工作。实行肥料产品登记管理制度,未经登记的肥料产品不得进口、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得进行广告宣传。据河北省发布的公告,此次该省取消和下放行政监管事项是为了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与国务院相关调整进行衔接。 河北肥料企业对这一改变大多持积极态度。“取消肥料登记证对企业来说是件好事情,登记证一是增加企业成本,二是手续麻烦。”石家庄双联化肥销售公司副总经理梁宾宾在接受采访时说。 “这对企业来说确实是一个利好消息。但我们的产品销往外省时该如何协调?”石家庄中嘉化肥董事长常国锋说。 河北省硫酸磷复肥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白彦其表示:“这件事情我们呼吁了十年。原因有三方面:一是企业都有营业执照,二是有肥料标准,三是有生产许可证,再加上工商局和质监局,完全可以保证肥料的产品质量。” 不过,业内也有相反看法。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专家表示:“肥料登记证是对肥料产品质量把关的一道重要关卡,取消它有可能会对市场造成混乱。比如由于门槛降低,伪劣假冒产品泛滥;肥料产品重金属超标,对作物造成损害;许多小企业产品在本地无法取得登记证,会不会将产品销往河北当地,令河北成为假冒伪劣产品集散地。” (王梅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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