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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困难群众看病将获即时救助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13年10月19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作者:宗禾


  南方农村报讯 广东省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卫计委近日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和优抚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的通知》(下称《通知》),困难群众在医院看病,将可即时得到医疗费用减免,而不用再经过复杂的报销程序审批。
  《通知》指出,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的对象包括: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并在民政部门备案的其他救助对象。
  优抚医疗费“一站式”服务对象包括: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含红军失散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享受国家定期补助的参战涉核退役人员等优抚对象,以及县级以上政府规定的且在民政部门备案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服务对象在户籍所在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经相关保障制度补偿后的个人自付部分,按对象分类给予一定比例的救助。
  城乡医疗救助结算标准是:服务对象在户籍所在地市、县(市、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的自付部分,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实行基本医疗费用(含门诊、住院)全额救助;城乡低保对象基本医疗救助比例2013年不低于60%,2015年达到70%以上。
  上述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同步结算的“一站式”服务,即实现“即时救助”。         (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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