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等单位日前正式公布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从2014年起,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从2016年起,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广东报名参加高考。 《办法》指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在广东省参加高考,其父母需满足以下4项基本条件: (1)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内具有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记证》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2)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内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3)父亲或母亲持有《广东省居住证》,且有效期截止至当年高考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 (4)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累计缴费3年以上(含3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从2014年起,在满足4项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只要随迁子女具有广东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就可报考高职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即“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也就是说,要报考2014年广东省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其父母参加社会保险累计年限、在广东省持有居住证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今年12月10日。 从2016年起,在满足4项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随迁子女满足“在广东省参加中考”,和“在父亲或母亲所在地市具有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就可以参加广东省的高考。 省教育考试院介绍,广东现有常住人口1.2亿,其中非户籍人口3097万;常住人口和非户籍人口均是全国第一。广东省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规模大、增长快、分布集中,2012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学生365.4万人,比2011年增加27.6万人,其中外省户籍188.1万人。如不设准入条件,每年将有超过20万的随迁子女进入广东省内学校的高中阶段就读。
□本版撰文:南方农村报记者黄婵通讯员粤考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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