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08版:畜牧 /下一版  查看本版大图
 


惠州划禁养区“两河”流域在列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13年12月26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作者:罗锐 卢慧


  南方农村报讯 日前,惠州市十一届5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划定畜禽禁养区的通告》(下称“《通告》”),要求全面排查,对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发现一家,清理一家,确保禁养区内实现“零养殖”。
  根据《通告》,禁养区范围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市区和各镇中心区、工业园区等人口集中活动区、农村村民集中住宅区及上述区域周边500米范围内;东江、西枝江沿江两岸向外各1公里范围内,东江各支流距离入江口10公里内河段的两岸向外各1公里范围内;淡水河及潼湖流域范围内;大型水库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为饮用水水源(含应急、备用)的中小型水库集雨区范围内;铁路、高速公路、国道、城市(际)主干道两侧向外各500米范围内。限养区范围为禁养区边界外1公里范围内;适养区范围为禁养区和限养区以外的区域。
  据惠州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通告》有几个亮点,包括划定了限养区范围,将“两河”流域列入禁养区,更加注重对人口集中活动区、农村村民集中住宅区等区域的禽畜养殖整治等。      (罗锐 卢慧)
 
 
未经南方农村报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