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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八项规定”执行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14年01月07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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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江30名中小学校长被指公费旅游》
(20130314)

  报道回顾:阳江市大约30名中小学校长,在2013年1月初分别到云南西双版纳、华东等地公费“考察”和旅游。一名参加活动的校长承认,“顺便了解了那边的风俗民情”,去西双版纳每人花费4000多元。
  社会反响:阳江市教育局纪检组调查后认为没有违规,但此结论被阳江市纪委推翻。阳江市纪委认为该事件实质是以考察学习为名,变相公款旅游的违纪行为,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分,责成市教育局作出深刻检讨,所涉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
  2013年4月,广东省纪委对阳江中小学校长公费旅游等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村官游北京公款来埋单》
(20130509)

  报道回顾:肇庆市端州区睦岗镇大龙村岗咀村小组每年村级分红不到3万元,但岗咀经济社2013年3月份《现金收支明细公布表》却显示,当月发生了一笔名为“外出参观学习费”的支出15900元。村小组组长唐进元回应称:“是去玩啦,用于吃喝。”
  社会反响:肇庆市纪委要求端州区纪委联同街道纪工委开展调查。端州区纪委称,岗咀村小组长唐进元等5名骨干花15900元公费旅游基本属实,睦岗街道纪工委决定对主要责任人唐进元进行党纪立案调查。5人旅游费用已全额退回村小组。
《四会东城街道书记办公用房大得离谱》
(20130831)

  报道回顾:有读者向南方农村报反映,四会市东城街道17位党政领导,大都配有独立办公用房。记者调查发现,该街道党工委书记办公室面积超过130平方米,办事处主任和专职副书记的约为80平方米,均远超科级干部9平方米办公用房标准,甚至远超省部级正职最高54平方米的标准。
  社会反响:四会政府网9月2日刊登《关于媒体报道四会东城街道办公用房超标问题的说明》称,市纪委已介入并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行调查核实。
《端州黄岗街道领导被爆带队看钢管舞》
(20130910)

  报道回顾:有网友在南农网络问政平台发帖称,肇庆市端州区黄岗街道办领导在中秋节即将来临之际,以党支部的名义,多次组织干部到一些著名景点公款游玩。
  社会反响:端州区纪委称,黄岗街道共50多名干部职工参与了此次公款旅游活动,2万多元费用已全部退交端州区纪委。端州区纪委已对3名责任人作出停职处理,并由区纪委、区监察局进行党纪或政纪立案,作进一步调查处理;责成黄岗街道党工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责成参与此次公款旅游的人员作出深刻检查,个人承担公款旅游的全部费用。此事还被广东省纪委在全省通报。
《仁化一贫困村用征地款请党员旅游》
(20131126)

  报道回顾:作为一个省级贫困村,韶关仁化县董塘镇岩头村集体全年收入尚不足1万元,仍有不少村民住在低矮的泥砖房中。然而,该村干部今年却公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用征地款组织党员、村干部及家属30多人次,分别到天津、北京、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旅游。村支书表示,旅游活动请示过上级领导,共花费公款八九万元。
  社会反响:11月26日晚,仁化县政府通报称,对涉事的岩头村党支部书记谢国常作停职处理,并责令所有外出旅游人员3日内交清由村委会支付的费用。仁化县政府通报指出,岩头村外出旅游未向董塘镇请示,严重违反了相关规定。
  12月11日,省纪委监察厅通报了包括岩头村干部、党员公款旅游在内的多起基层干部作风问题,并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狠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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