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15版:电动车、通讯
/下一版
[
查看本版大图
]
·
超标车萎缩 电摩崛起
·
2014年315主题确定
·
惠州800万资金扶持农业信息化
·
垃圾短信骚扰电话“有治了”
·
海南:生产销售超标车将罚款
·
广告
南方农村报
数字报
>>
2014年02月27日
>>
15版:
电动车、通讯
海南:生产销售超标车将罚款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14年02月27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作者:辛华
南方农村报讯 据了解,《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简称《办法》,将于2014月3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规定,严禁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没收车辆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
据此前公布的数据,海口超标的电动车有近31万辆,街头随处可见,违规行驶现象更是屡见不鲜。因数量庞大,海口市政府方面决定黄牌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通行许可期限顺延半年。 (辛华)
上一篇
下一篇
[
推荐好友
] [
打印本页
] [
收藏本文
]
·
下一版
·
本版新闻
·
标题导航
南方农村报制作 --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ICP备12015709-1号
未经南方农村报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