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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涉案农机补贴领刑一年半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15年01月10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作者:王凯


  南方农村报讯 1月6日,枞阳县法院判定枞阳县农业机械管理局(下称“枞阳农机局”)原副局长吴某在任职期间,滥用职权与受贿,共判一年六个月。此前,吴某违反规定为不符合条件的农机办理补贴发放手续,造成国家损失共计122.8万元。期间,其收受农机补贴申请人及农机经销商的贿赂款共计1.59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吴某于2009年8月任枞阳农机局副局长,此后分管农机补贴工作,任购机补贴领导小组副组长。吴某在履行发放农机补贴工作、现场核实农业机具工作职责中,违反规定为不符合条件的农机办理补贴发放手续,造成国家损失共计122.8万元。
  另查,吴某在履行发放农机补贴工作职责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农机补贴申请人及农机经销商的贿赂款共计1.59万元。
  根据农机补贴的有关规定,一户农民年度内享受农机补贴的农用机械购买数量不超过一台(套)。而行贿人张某等人拥有多台农机,便借用他人身份证骗取补贴。吴某明知张某等人骗取国家补贴,却滥用职权为他们办理申请补贴,致使国家财产遭受损失。
  2013年10月14日,枞阳县人民检察院对吴某滥用职权案立案侦查,吴某如实交代了滥用职权的犯罪事实,并主动交代了收受贿赂的事实。不久,吴某亲属代为退出赃款1万余元。
  据此,法院判决如下:吴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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