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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小伙救人遇难,起初因农村户口只得19万赔偿,事件引社会关注,最终获赔50万
这一次,城乡“同命同价”了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15年05月26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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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7日,王超杰和一东北小伙在青海省救工友遇难,最初的赔偿方案是,东北小伙因是城市户口获赔40多万元,而王超杰因是农村户口只能赔偿19万元。

  5月7日,在青海省打工的河南小伙王超杰遇工友落水,他和一东北小伙救人,工友得救两人却不幸遇难。
  得知噩耗,王父王利军却被告知:那名一起遇难的东北小伙因有城市户口,所以施工方赔偿40多万元,而自己的儿子是农村户口,只能赔偿19万元。
  此事经报道后引发社会关注,5月24日有了最新结果,施工方一相关负责人找到王父协商,称赔偿方面不再涉及户口差异。经过协商,三方达成协议,施工方支付30万元补偿款,带王超杰出来的包工头支付20万元。
  事件
小伙救工友溺水身亡

  25岁的王超杰家住河南省新乡卫辉市六庄店村,是一名电焊工,今年3月,为了挣钱养家,他来到青海省格尔木市,在冯氏彩钢有限公司承建的一处水电站打工。
  5月7日,王超杰和另外4名工友被公司派去清理河堤,下午3点,一名东北工友不小心掉进河里,另一名东北工友下河救人,不料水流湍急,俩人都被水冲走。
  危急关头,王超杰拿起洋镐沿着河堤跑了几十米,追上了工友,他把洋镐伸向在水中挣扎的工友,试图把他们拉上岸,不料自己却被拉进了水中。
  后来,最先落水的工友被随后赶来的人们救了上来,而王超杰和另一名下河救人的工友却发生不幸。
争议
农村户口赔偿比城市低

  王利军说,儿子出事十多天后,他们无奈去了格尔木市信访局,信访局出面协调,施工方天瑞工程有限公司的律师才露面,这时候他们才知道,儿子所干的工程是施工方天瑞公司转包给冯氏彩钢的。
  施工方的律师称,王超杰和另外一位救人牺牲的工友,身份不同,赔偿标准也不同。那名东北工人是城市户口,所以赔偿40多万元,而王超杰是农村户口,根据农民收入来核算,只能赔偿19万元左右。
  同样是人命,如此悬殊,王利军表示难以接受。“丧葬金算到一块19万多,而东北城市户口算了40多万。”王利军说,赔偿金的差异,连死亡的东北工友的家属都说,“恁这算是欺负人家。”
评论
“同命不同价”该终结

  2004年5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这个司法解释确定了城市和农村两个赔偿标准,而城乡收入差别巨大,因而出现了赔偿数额上的巨大差别,“同命不同价”由此而生。
  对此,人民日报客户端评论指出,难道农村人的命和城里人的命比就“不值钱”?当这一切上升到对生命价值的衡量时,显得极不慎重。
  这个悲剧再次为我们敲响警钟,“同命不同价”这一明显滞后于社会发展的存在,是到了该终结的时候。
  死亡赔偿体现生命价值上的平等,就必须让赔偿标准与人的“收入差别”或城乡户籍相剥离。况且,我国户籍制度的放开已是大势所趋,“城乡一体化”已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这个时候还坚持“同命不同价”,显得十分不合时宜。同时,也要鼓励一些地方、机构顺应民意,先行先试,勇于突破旧规。不管阻碍有多强大,民众的合法权利也不容漠视。
  网友热议
  网友@司机耿师傅:人无论来自哪里或出身,他们都要受到平等的待遇。
  网友@宇左義波:同命不同价是伪命题,因为人命本身不能用金钱来衡量。赔偿金的目的是填补逝者生前负有赡养/抚养义务,各地收支水平不同,必然带来差异。本案以及类似案件中的症结在于城乡二元结构带来的差距过大,才导致赔偿金的数额差距悬殊。
  多数网友认为,以城乡户口来区分赔偿标准是不合理的。
  河南本地媒体纷纷呼吁“为见义勇为付出生命的河南老乡正名”。
  微博认证为“陕西省延安市黄龙县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的网友“赵国栋”说,“希望不要让他亲人寒心,不要让亡灵不得安息,不要让善良被淹没”。
  中国政务微博观察则认为匡扶正义要来真的,“要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被救者、当地民政部门等都要负责任。”
  微博认证为“河南省文明办副主任”的网友“赵云龙”表示,见义勇为者理应受到褒奖!期待当地政府部门关注!
综合《郑州晚报》、央广网、 河南电视台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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