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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挪用“救命钱”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15年06月02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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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议|
  新闻背景:陕西省委巡视组近期在2015年第一轮巡视中发现,陕西省民政部门在“陕西省救灾中心”建设中存在改变“项目”建设用途、违规挪用资金等问题,同时擅自在筹建“救灾中心项目”中,修建“经济适用房项目”,违规挪用资金近九千万元(5月27新华网)。
  丁永勋:陕西省民政厅擅自在筹建救灾中心项目中,修建“经济适用房项目”,这或许可以解释挪用资金的去向。但众所周知,一些部门建设的所谓“经济适用房”,并不是面向社会上买不起房的困难群众,而是作为一种福利,定向供应本系统内的人。陕西民政厅还存在厅级领导干部住房面积超标等问题,这与所谓的“经济适用房”项目是否有关?民众的救命钱,会不会优先保障了个别领导和自己人?在现代服务型政府中,民政这类部门的作用越来越凸显。民政部门出现严重违规违法问题,绝不仅是作风问题,还直接影响民生举措的落实,关系到政府和公共部门的形象,对此纪检、审计、司法等部门应予以足够重视。
  文新:标注上“道德”、“良知”的救灾款被“打劫”,并且是被民政部门偷梁换柱更是“火上浇油”。为何有那么多前车之鉴,却总是有人铤而走险?铲除救灾款里的腐败,追根到底必须要查出被截走的救灾款为谁所用。诸多网友都认为,动辄敢于截留、挪用几千万救灾款、重建款,都是值得高度警惕的“重大问题”。巡视组深查细究,挖出真相,就应该有人出来担责,无论是民政厅“一把手”、纪检监察机关,还是财政审计部门都值得检讨与反思。
  蓝伟:我们不能奢望审计部门查处每一起挪用民生资金案件,不能奢望所有的官员好自为之、廉洁奉公,不能奢望国家的每一文钱都用到应该用的地方去。但是,近九千万资金修建“经济适用房项目”,同时国家救灾物资储备中心财务管理混乱,违反财务制度,人员管理松弛,发现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如此多问题,难道不是对相关监督机构的嘲弄吗?建立完善的、有效的、真正的、非形式主义的监督,可以遏制官员滥用权力,包括随意挪用老百姓的救命钱、随意动用财政税款、随意浪费民脂民膏。
  顾远山:面对诸多的违规行为、面对被巡视出来的诸多问题,陕西民政厅长表态:“全省民政系统决心以此次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为契机,扎扎实实抓好整改……”大而空的表态实在让人气愤难平。敢挪用九千万资金,没有哪个领导的批准,一个救灾中心敢吗?八项规定开展了两年多,还办公住房超标,难道一番大而空的表态就作罢?问题严重问责不能轻飘飘,权力缺乏监督才会如此任性,没有惩罚机制才会为所欲为。对巡视出来的问题,陕西民政厅如何整改,如何引以为戒接受群众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如何处理涉世领导干部,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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