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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破解农民借钱难,试点井塘村村民筹资担保贷款
村民入股互助社 十倍贷款免抵押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15年06月09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作者:陈立新 黄继坤

  对省级贫困村井塘村的村民来说,资金互助社是“雪中送炭”,将切实解决他们面临的贷款难问题。

  文/图 南方农村报记者 陈立新
通讯员 黄继坤

  在省级贫困村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井塘村村民眼中,村口的“井塘村农资配送点”无疑是“大买卖”,但老板赖国锋的日子也不好过——村民赊账太多。
  “大多数村民都没钱,买农资年头赊年尾还,一赊就是几千上万元。”赖国锋说,一年下来,赊的账有几十万元,“做生意讲的是让资金流动起来,赊账多了,影响生意。”
  村民许经财是赊账者之一,今年以来他已经赊了4000多元了。许经财种了八亩南瓜,要等到南瓜售出后才能把欠的农药、化肥、种子和农具的钱还给店里。“没办法啊,亲戚朋友都不是有钱人,借不了钱。家里没啥抵押的,从银行也贷不出款来。”
  近三年,中央一号文件都将农村金融改革作为重点,极力化解农民贷款难。2013年,一号文件提出探索农业银行服务“三农”新模式,强化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职能定位,鼓励国家开发银行推动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2014年,一号文件要求强化金融机构服务“三农”职责,不断提高涉农贷款比例,将涉农信贷投放情况纳入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和综合考评体系;2015年,一号文件提出综合运用财政税收、货币信贷、金融监管等政策,推动金融资源继续向“三农”倾斜,确保农业信贷总量持续增加、涉农贷款比例不降低。
  尽管各地农商行和信用社也响应中央号召,推出了小额贷款和多种针对农村的金融产品,但是,较高的申请门槛、对抵押的要求和繁琐的手续,阻碍了大部分村民贷款之路。
  类似的情况在井塘村也存在,不过,接下来会有所改善。今年5月,在清远市金融局、清远市农商行、广东省农信联社清远办事处的支持下,井塘村成立了资金互助社,由村民入股筹集起步资金,委托农信社放贷,贷款主要用于支持社员进行农业生产。
  井塘村支书郑丽萍告诉记者,目前全村有35户村民加入资金互助社,村民筹资7.5万,加上村里的扶贫双到资金和省扶贫互助金各15万元,共筹集起步资金37.5万元。“这笔钱不是借给村民的,而是作为风险金为社员贷款担保。”社员的贷款上限为入股资金的10倍,入股资金上限为5000元,即单户最高可获得5万元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
  资金互助社成立了由7人组成的理事会,理事长为郑丽萍,另外6名理事为村小组组长或种植大户。理事会主要负责审核批准贷款。根据规定,贷款2万元以下的要有3名理事审核,2至4万元的由6名理事审核,4万以上的由理事会共同审核,并实行本村村小组理事回避制度。参与审核的理事有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贷款,审核即通过。理事会通过后,把名单交给禾云信用社,由其办好政银保贷款手续后向申请人发放贷款。理事会定期公示村民的借、还贷情况,并将其列入银行的征信系统。
  “通过互助社贷款,最大的优点是不用抵押。”郑丽萍说,“与之相比,即使是专门针对农民的小额贷款也需要抵押,而且手续麻烦、名额有限,一般村民可望不可及。”
  “村民通过理事会贷款,只需要理事会批准,大大简化了贷款手续;从银行方面看,理事会对村民的情况很了解,帮银行省了上门进行资金用途、风险评估等审核环节。”清远市农商行扶贫驻村工作人员朱国民说。
  朱国民介绍,通过互助社贷款,利息按央行基准利率计算,不上浮,比一般贷款利率至少低30%。如果社员未及时还款,互助社运作资金要担负20%,清新区政府的信用担保基金担负80%。
  “都是一个村的,谁家收了卖了钱大家都知道,恶意欠款不太可能发生;如果还不上钱,就要用互助社的钱来还——那都是社员的钱啊——这对欠款村民也是一个约束。”郑丽萍说,由于贷款资金只能用于农业生产,且有对贷款人品行信用的考察,还款应该有保证。 
  赖国锋是互助社的第一批社员,他入股5000元,这意味着他最多能贷款50000元。“能借20万更好!”赖国锋感叹着数额限制。
  “贷款额度不能太高,否则就超越了互助社的担保能力。”郑丽萍介绍,全村350户人有35户入社,没有入社的有的是一时还不能接受这种模式,有的是觉得额度太小,还有些是因为没有得到消息。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大多村民对资金互助社持支持态度。村民梁卫国一直在周边工厂上班,最近老问郑丽萍什么时候可以入社,他希望入股5000元。
  “我们是分批入社的,有些村民没赶上第一批就追问第二批什么时候开放。”郑丽萍说,“我们会制定章程,什么时候开放入股、什么时候退股,大家看了便一目了然。”
  禾云镇驻村干部邝路泉告诉记者,井塘村资金互助社是清新区第一个试点,这种模式是否能推广,要看试点情况。“我们将继续支持试点工作,为创新金融支持农村综合改革提供一些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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