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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拟长期收费,成“永久提款机”?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15年07月23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作者:钟欣


  南方农村报讯 收费公路将迎来重大改革。7月21日,交通运输部公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当中最引人关注的是对收费期限做出了调整,提出高速公路不再规定具体的收费期限,以实际偿债期为准,确定收费期限,债务偿清后将实行养护管理收费。这意味着高速公路将长期收费。
  征求意见稿一出,即引发热议:为何要作出上述调整?高速公路是否会变成“永久提款机”?是否存在重复收费问题?又该怎样满足公众对收费公路“提速、降费、透明”的期待?
为何要长期收费?
目前收费公路总体亏损

  根据意见稿,政府收费公路中的高速公路实行统借统还,不再规定具体的收费期限,而是以实际偿债期为准,确定收费期限。特许经营高速公路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高速公路可以约定超过30年;偿债期、经营期结束后,实行养护管理收费。
  这一标准较现行的规定有很大的变化。按照现行条例,政府还贷公路最长收费期限不得超过1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市为20年);经营性公路最长收费期限不得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市为30年),而“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届满,必须终止收费”。
  为何要作出这样的调整?“这主要是基于债务风险和金融安全的考虑。”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毛寿龙解释称,随着高速公路建设成本的不断攀升,在原来规定的固定期限内已无法按时偿清贷款,高速公路总体处于亏损状态。如今不再规定具体的收费期限,增强了灵活性,有利于降低政府性债务风险。
  根据交通运输部6月30日发布的《2014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2014年全国收费公路亏损1571.1亿元。这一数字比2013年翻了约2.4倍。截至目前,除西藏、海南两省区没有收费公路外,在其他29个省区市中,25个省份2014年收费公路出现不同程度的亏损,仅安徽、广东、浙江、上海四地出现盈余。
是“永久提款机”?
收入还不足以负担养护

  然而,高速路长期收费的合理性还是引起了争议,有人认为,长期收费没完没了,高速公路将变成“永久提款机”;有人提出,买车时交了车辆购置税,加油又交了成品油消费税,用路还要再交通行费,钱都用哪去了?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副局长王太回应称,通过对高速公路的功能、特点和资金保障进行的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后认为,高速公路按照“用路者付费”的原则,实行长期收费是合理的。
  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副司长魏东表示,多年来非收费公路的养护资金主要来源于返还的成品油消费税,收费公路的养护经费由通行费收入负担。目前成品油消费税中交通转移支付资金仅能满足现有普通公路一半的养护管理资金需求,不具备承担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支出责任的能力。
  在信息公开方面,意见稿专门增设了”收费公路信息公开”,规定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年度通行费、年度还本付息、养护、运营管理、税费等费用支出等信息。同时规定,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加强收费公路的审计监督,对瞒报虚报通行费收支和债务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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