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南方农村报记者 陈景收 见习记者 任梦莹
8月20日,雷州市白沙镇郭宅村宝坑嵌旧的垃圾填埋场浓烟滚滚。据雷州市环卫处主任彭春玲介绍,旧垃圾填埋场已经烧了两三个月,起因是附近的村民烧桉树,火苗蔓延到垃圾场,“长期堆积垃圾,产生沼气,着火后不好灭”。 但在当地村民看来,情况却是相反的,他们认为是垃圾场自燃祸及旁边的桉树,并向政府提出赔偿要求。“以前垃圾场就经常烧起来,遇到西风,整个村子全是烧焦的味道。”村民郭宝强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雷州市公用事业局局长陈武森坦言,旧垃圾场以前因盖土不及时,确实偶尔会自燃。 事实上,自从2013年以来,雷州市公用事业局与郭宅村小组签订租地协议,准备在原垃圾填埋场以及旁边一块占地23亩的林地上建设新的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下称新垃圾处理项目),官方与当地部分村民之间,类似的争执就一直持续不断。村民认为旧的垃圾填埋场污染了当地水源,担心新的垃圾处理项目如果技术不过关,将会加剧污染,因而反对新项目上马。 按照官方说法,目前已经有91%以上的村民同意建设,但雷州市新垃圾处理项目迟迟未动工,雷州市市长因此多次被上级领导约谈,要求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截至今年6月,广东省69个县(市、区)(不含从化、增城)已有53个建成启用“一县一(垃圾处理)场”,初步建立起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53.6%。但仍有16个县垃圾处理场尚未建成,其中9个项目建设进展缓慢,分别是:潮阳区、潮南区、连平县、雷州市、遂溪县、连南县、潮安区、饶平县、普宁市。 村民与政府难以达成共识,雷州市所遭遇的问题,或许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村民担心垃圾场会污染水源 8月20日,郭宅村60多岁的阿婆李月英和几名村民在树下乘凉。知道南方农村报记者前来了解村里垃圾场相关情况时,她便抱怨起来:“那个垃圾场可把我们害惨了,水都被污染了。村民大多都反对建垃圾场。” “你看,我们的手脚沾了被污染的水,都烂了。”闻讯赶来的几名村民,伸出手掌、挽起裤管,向南方农村报记者展示他们认为被“毒水”腐蚀后留下的疤痕。他们并没有做过鉴定,也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手脚上的溃烂是因河水被垃圾渗滤液污染所致,但都将此归罪于旧垃圾填埋场。在村民看来,垃圾填埋场的“祸害”还有时不时的自燃,导致空气中时常弥漫着烧焦的臭味。 旧垃圾填埋场位于郭宅村宝坑嵌,占地92.35亩,是目前雷州市环卫处用于填埋城区生活垃圾的场所。2002年,当时的雷城镇环卫处(现雷州市环卫处)与郭宅村签订租地合同,租用该地填埋垃圾,并于2003年投入使用。“一开始不知道有什么危害,以为把那个大坑填满了,还可以种树,所以没什么意见。”村民郭宝强向记者回忆道,“但随着垃圾越填越多,有时又不及时盖土,臭味飘过来,还时不时起火,村民才开始有意见,也担心垃圾场会污染南渡河水。” 不少村民希望,租地合同到期后,雷州市环卫处能将该地归还村里,不再用作垃圾填埋。然而,2013年10月,眼看合同即将到期,村小组又跟雷州市公用事业局签订新的租地合约,旧垃圾场原址92.35亩地,连同旁边23亩林地将被用于建设新的垃圾处理项目。按照政府的规划,新的垃圾处理项目将采用西安市渭南区生活垃圾分选处理、回收利用的处理技术,对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然而,这并没有消除村民的疑虑。“很多村民反对,担心会对南渡河造成更大的污染。”郭宝强说。 部分村民开始在各级部门信访,甚至在公共场所组织签名活动,反对新建垃圾处理项目。村民在信访件中指出,雷州市政府在距离饮用水源——南渡河主流3公里、南渡河支流300米的郭宅村宝坑嵌堆放垃圾,不填埋,现在又要在该垃圾场旁边变本加厉新建垃圾处理厂,将严重污染饮用水源和危害周边村民的生活环境,而郭宅村宝坑嵌属于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 省环保厅:垃圾场不在水源保护区内 村民的信访获得广东省环保厅乃至环保部的关注。环保部副部长潘岳批示,要求环保部环境监测局立即转请华南环保督查中心会同广东省环保厅查处该案。 广东省环保厅现场检查发现,旧垃圾场距离南渡河主流3.87公里,不在水源保护区内,村民反映的“郭宅村宝坑嵌属于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不属实;而村民所说的南渡河支流汇流口位于南渡河饮用水源取水口上游约1800米处。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湛江市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批复》,南渡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仅包括南渡河干流两岸向陆纵深100米范围,未将南渡河支流纳入保护区。 不过,省环保厅指出,旧垃圾填埋场堆放垃圾近百万吨,臭味较大,无防渗漏措施,四周导流沟未设置到位,垃圾渗滤液收集池未封闭、不防渗,渗滤液通过地表径流最终汇入南渡河,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但雷州市环卫处主任彭春玲对此持保留意见:“不是没有防渗漏措施,只是以前的比较简易。我们是建了防渗堤坝和过滤池的。” 对于村民信访件中称,旧垃圾场堆放垃圾不填埋,不盖土,彭春玲也不认可。她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以前因资金紧缺,确实存在盖土不及时的情况,但并非不盖土。“这两年我们盖土已经很及时了。”彭春玲说,只有去年一小部分垃圾确实有段时间没填埋,“我们以为新的垃圾处理厂马上就建好了,就暂时没有填埋。这都成了村民举报的内容。” 在雷州市公用事业局局长陈武森看来,正是部分村民不停地举报、反对,才导致目前进度落后。“我们要花很多时间做解释工作。现在,同意的村民比例已经达到91%以上。” 环评机构换了三家 目前尚未通过环评 与村民对新建垃圾处理项目将会加剧环境污染的质疑相对应的是,新项目环评工作一波三折,这又给当地村民留下了想象空间。 “我们前后换了三家环评机构,但这并不代表我们的项目环评通不过。也不是村民举报所称的,我们不做环评。”雷州市公用事业局局长陈武森告诉记者。 2013年12月,雷州市公用事业局与广东培正鸿博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培正鸿博公司”)签订协议,由其投资建设新垃圾处理项目。2014年,培正鸿博公司委托深圳鹏达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环评工作,并于当年3月1日进行环评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不过,该环评公司所作的环评报告书未通过专家评审。“深圳这家环评公司是二级资质,湛江市环保局要求具备一级资质的环评机构重新做环评。”陈武森解释道。 今年年初,培正鸿博公司又委托环保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环评工作,却碰上3月份环保部启动直属环评机构脱钩工作,要求全国环保系统具有环评资质的直属单位(非企业性质环评机构),必须与环评机构彻底脱钩。“这样,华南环科所就不能承担环评工作了。”陈武森说。 4月份,培正鸿博公司又委托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环评工作,“预计8月底就能通过环评了。”陈武森8月21日告诉记者。8月31日,陈武森通过手机短信回复南方农村报记者称,环评报告将在9月2日提交专家论证,结果应该很快会出来。只有环评结果出来,项目才能动工。
新项目未批先建被责令停工 虽然因环评一波三折,新垃圾处理项目的主体工程一直没有开工,不过,为了方便运输垃圾,雷州市公用事业局今年年初对通往垃圾填埋场的泥路进行硬底化,同时,将价值3000多万元的垃圾处理设备运进租用的场地。这在村民看来,属于未批先建,“环评都还没有做,他们就平整土地,修路,设备进场。”郭宝强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 8月6日,《中国环境报》报道称,广东省环保厅现场调查发现,新租赁的23亩林地已完成了土地平整,新修了进场道路,搭建了施工活动板房,现场堆放了砂石、砖块等施工材料,部分生产设备已进场,但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尚未动工建设,未批先建情况属实。省环保厅向湛江市环保局下发《环境监察通知书》,责成依法责令新垃圾处理项目停止建设,并对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对此,陈武森感到委屈,“对于这个通知书我们持保留态度。我们什么都没有建,就修了一条路。这条路本来就存在,我们只是将其硬底化,在路边挖了一条水渠排水,保护路基。”陈武森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但下发通知的毕竟是上级部门,我们还是得尊重,所以,我们就停工不建了,现在水渠都没有加盖。所有工作等环评结果出来再做。” 在陈武森看来,如果新垃圾处理项目建设一开始就得到广大村民的理解,有些工作可以先推进,边推进边报批也没啥问题,“但村民到处举报,我们所有同志办事都更加谨慎,严格依法依规,谁都不敢走快一步,一切都等环评下来再说。”陈武森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最终环评一波三折,费了很多时间,项目的进度也就落后了。(村民李月英、郭宝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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