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农村报讯 据广东省纪委南粤清风网10月27日消息,肇庆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惠祥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本月25日,西江日报刊登干部任免信息,免去刘惠祥肇庆市委常委职务,同意其不再担任肇庆市副市长职务。 刘惠祥,广东大埔人,1958年6月生,1975年9月参加工作,198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刘惠祥当过小学副校长以及中山大学团委副书记,挂职过副县长,担任过县委书记、副市长等职。之后,他曾任肇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肇庆新区党工委书记。 据西江日报消息,近日,广东省委批准:郑剑戈同志任肇庆市委常委;李天同志任肇庆市委常委,同意其不再担任肇庆市副市长职务;张元醒同志任肇庆市委委员、常委。免去刘惠祥同志的肇庆市委常委职务,同意其不再担任肇庆市副市长职务;免去黄建勋同志的肇庆市委常委、委员职务。 其中,郑剑戈此前担任肇庆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郑剑戈生于1964年6月,电白人。郑剑戈长期工作于湛江,曾任湛江市麻章区委常委、麻章镇党委书记,麻章区委副书记、区长,麻章区委书记,2008年9月担任肇庆市政府副市长。 李天此前担任肇庆市副市长,分管农业、民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等工作。李天生于1963年4月,化州人,曾担任华南师范大学中文系辅导员、学生工作秘书,中文系党总支副书记。1999年10月调任肇庆市德庆县委副书记(正处级),后历任德庆县委副书记、县长,德庆县委书记,肇庆市端州区委书记。2007年1月担任肇庆市副市长。 张元醒此前担任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分管办公室、计划财务处、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机关后勤工作。 黄建勋此前担任肇庆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粤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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