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涉及几乎所有核心岗位,形成了一条等级分明、分工明确的腐败“产业链”。日前,湛江市东海渔政大队贪腐一案中,30多人因涉及腐败被起诉或判刑。负责监管非法捕捞的东海渔政大队大队长王民生等人被“股份”、贿赂搞定,变成非法捕捞的“保护伞”。 “股份”换取渔政大队保护 2011年8月,湛江当地人钱平乐、王炳四、陈文艺三人谋划成立一个组织渔船使用电拖网进行非法捕捞的“公司”,商定由王炳四、陈文艺各自出资35万元作为启动资金,钱平乐负责管理。“公司将‘股份’分成4份,其中一份送给东海渔政大队大队长王民生,以换取东海渔政大队对非法捕捞的保护。”钱平乐在法庭供述中说。 钱平乐说,公司并没有注册登记,他们动员约50艘渔船“加盟”,每艘船每月的“加盟费”为500元。公司70万元的启动资金用于贷款给“加盟”的渔船配置电网设备和油料费用。这些渔船“加盟”的好处是:如果渔船被渔政、边防等部门查处,由公司出面搞定。 “非法捕捞的渔船被渔政等部门扣押时,由公司出面‘讲情’,减轻处罚。如果被罚款,由公司和渔民各出一半。”王炳四说。 休渔期按月按级送钱 钱平乐说,公司开始运作后,就每年按照所占股份将“盈利”分给各位股东,2011年结束,王民生拿到了9万元的分红。2012年,广东省开展“三打两建”专项行动,商业贿赂成为重点打击对象,王民生担心出事,退了“股份”。 王民生不再享受“股份”分红后,钱平乐等人每年休渔期结束还会给他送6万元。而且,因为其关照陈文艺私人的渔船休渔期捕捞,陈文艺又单独送了6万元。 对王民生下面的执法股股长梁宜和执法股工作人员洪霜余,钱平乐等人会在每年休渔期期间,按照每人每次1万元的标准,每个月给两人送钱。 非法捕捞渔船仍领补贴 选择性执法,对交了保护费的非法捕捞船只视而不见,是东海域渔大队惯用的手段。“2014年2月,我和洪霜余在码头巡查时,发现一艘可疑的电拖网船,就问洪霜余是谁的船。洪霜余给钱平乐打电话,钱平乐说是他客户的,我就没有下船检查,也没有向领导汇报。”梁宜说。 据庞土亨介绍,王民生等人不仅让钱平乐等可以在休渔期捕捞、用电拖网捕捞,当有执法巡查时,还打电话通知钱平乐等人躲避检查。 此外,这些非法捕捞的渔船还违规获得柴油补贴。为扶持渔业发展和保障沿海渔民生计,中央拿出专项财政资金以柴油补贴的形式发放给渔民。按照规定,申领补贴的渔船须每年累积出海作业3个月以上,且不能有非法捕捞等违法违规行为。但钱平乐等人都用非法捕捞的渔船领取了柴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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