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05版:政情 /下一版  查看本版大图
 


领导干部离任时要审计自然资源资产
今年开始试点,2018年将建立经常性审计制度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15年11月10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作者:


  据新华社电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领导干部的考核唯GDP论,只要GDP搞上去,水被污染了,山变荒山了,那又如何?很多主要领导干部认为,只要经济搞上去了,环境破坏也就无关紧要,如果被调任了,那更与己无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指出,主要领导干部离任,要对其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评价,界定其应承担的责任。换句话说,如果主要领导干部任内,其主管的地方发生严重污染事件,其离任时必须承担责任。
  方案提出,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的主要目标,是探索并逐步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形成一套比较成熟、符合实际的审计规范,保障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深入开展,推动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此项工作由审计署牵头负责实施,全国各级审计机关是主体。审计试点期间,审计对象主要是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
  方案强调,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应坚持因地制宜、重在责任、稳步推进,要根据各地主体功能区定位及自然资源资产禀赋特点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结合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特点,确定审计内容和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审计涉及的重点领域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以及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等领域。要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评价,界定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
  一方面,要揭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影响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的风险隐患,并推动及时解决;另一方面,要落实责任、强化问责,促进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推动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
  方案明确,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2015年至2017年分阶段分步骤实施,2017年制定出台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暂行规定,自2018年开始建立经常性的审计制度。
 
 
未经南方农村报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