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农村报讯 国家下拨的13万余元农村改厕资金,却只修了一个厕所!大部分却用于吃喝了。12日,根据惠东县法院公布的判决书,惠东多祝镇全昌村委书记、主任陈某国,与掮客一起,私分国家下拨的农村改厕资金,被控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厕改款五五分成 据了解,惠东多祝镇全昌村委书记、主任陈某国,于2011年六七月份找到朋友吴某熊(多祝镇路灯所所长),问他有无认识县有关部门的人,看有无合适项目搞点钱支持全昌村委的建设。吴某雄认识开诊所的吴某青,而吴某青跟卫生部门熟悉。由此,2011年8月份,吴某雄托吴某青去找关部门。不久,吴某青通知陈某国将全昌村委及农户的有关资料交到卫生局。 半年之后,陈某国告诉吴某雄,向县卫生局报的厕改款已经到了村委的账户,他将用这笔厕改款在陈氏祠堂旁边建一个公共厕所供全村人使用。 据陈某国供述,吴某雄、吴某青到村委办公楼提出要五五分成,否则就把改厕指标给其他村委,陈某国只好答应。半月之后,陈某国填写改厕款项申请表,但实际上没有按照要求到户登记签名。 只有2万余元用于改厕 陈某国称,改厕款分两次拨下来,2012年1月中旬,第一批112800元取到后,陈某国到吴某雄家里给了他56400元。当时临近春节,剩余的改厕款资金大多用于请村小组长、换饭店餐费等,还给三名村委干部(包括陈某国)每人发5000元奖励金。这样,第一笔11万多元改厕资金差不多用完了,余下的约2万元在村祠堂边建了一间不大的厕所。由于没有将改厕款分给村民,陈某国写了假冒四个村小组长签名的四张收据,又制作了一份虚假的发放表,假冒村民签名,以在账目上平账。 2013年初,第二笔改厕款24000元下拨,陈某国说,他用这笔款给村里修了几条长约1公里的土路,建了几座小桥。 今年4月2日,惠东县检察院对该起案件立案侦查,指控陈某国犯贪污罪,将改厕款中的56400元取出后,虚构了四村小组长及农户收到改厕款的收据以平该笔款项,余款则用于村务开支等花销。案发后,陈某国退缴56400元。 惠东法院判决认定,陈某国将下拨的136800元改厕款用于村委开支81400元,55400元去向不明,认定其贪污55400元。判决称,陈某国有自首情节并退清赃款,没有造成实际经济损失,所以轻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南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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