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农民工在外地打工遇身份证丢失、被盗如何挂失申报?能否在异地办理?近日审议通过的《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简称《意见》)中提到,身份证可以进行异地换证、补证及挂失,目前已经在全国10个省、市试点。 有哪些试点正在实施?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已有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 《意见》透露,2015年7月1日到明年6月,10个省、市试点;2016年7月1日到2017年6月,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逐步开展异地受理;2017年7月,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异地身份证办理制度。对此,省公安厅介绍,广东明年在实施范围内。 黄明表示,目前试点的10个省、市已经完成有关系统升级,正按要求抓紧制定并向社会公布试点方案,全流程、全环节地开展一对一试点工作。 哪些人可异地办理身份证? 哪些人可以不用返回户籍地便可办理身份证呢? 《意见》提出,可申请异地办理身份证的人员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 而对于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有伪造、变造、买卖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人员;对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等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对于以上不能异地办理身份证的情形,当事人仍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 异地办理会不会额外缴费? 异地身份证补办由哪个部门受理?《意见》称,市(县)公安机关会确定户政办证大厅和部分户籍派出所为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点,这些受理点会根据当地流动人口数量、分布和地域情况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在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或者补领居民身份证,公民本人要先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由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对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的,也应当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齐的材料。 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公安机关应在六十日之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缩短制发证周期。 此外,意见还要求严格执行工本费收费标准,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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