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农村报记者 孔学劭
手机厂商、电信运营商为了方便用户,在新手机上预装一些应用程序,可以理解。但如果预装的应用程序多达几十个,而且还不能卸载,这就明显属于强买强卖了。 11月18日,国家工信部《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APP)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称“《暂定规定》”)明确提出,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手机应用,必须可卸载。目前《暂定规定》正处于意见公开征集阶段。 杂牌智能机隐患多 南方农村报记者调查了解到,现在很多的杂牌安卓手机,都会预装一些恶意应用。有的一打开就会扣费,有的会在游戏中安插圈套按钮,点击了就会扣费。有的不会扣费,但它会在用户没使用的情况下也一直后台运行,收集用户资料,不但费电且导致手机卡停,还会威胁到用户的信息安全。 2014年10月,广东省消委会携手全省23家市、区消委会,联名向国家工信部“上书”,希望工信部能重视和回应消费者的诉求,推进落实手机预置软件自由卸载。 2015年7月初,上海市消保委就手机预装应用软件引发侵权责任纠纷问题,分别对天津三星公司、广东欧珀公司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作为全国首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此案以上海市消保委撤诉告终。 禁止APP调用无关功能 如今,有关手机软件卸载的规定终于被写进白字黑字的法律条例。 11月18日,国家工信部在其官网公布《暂定规定》并征求意见。该规定明确提出,手机生产商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要尊重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调用与所提供服务无关的终端功能,不得擅自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生产商应明示所提供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相关信息,确保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必须可卸载。对违反规定的厂商,工信部及各级通信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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