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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实名通报6起农村基层干部违纪案例
高州一村支书索要受灾户补助款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16年10月15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作者:南方


  南方农村报讯 近日,茂名市纪委对近期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集中查办专项行动中查处的6起典型案例予以实名通报。
  一、茂南开发区秀色居委会原委员杨权耀侵占集体财产案。经查,自2011年起,杨权耀参与非法私分协调处理工农关系费用、青苗补偿费等集体资金,累计分得赃款7.5万元。杨权耀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二、电白区林头镇新圩村委会委员叶松虚报冒领繁殖母猪补贴款案。经查,叶松利用其担任林头镇新圩村委会报账员的职务之便,分别于2011年虚报冒领饲养补贴资金800元,2012年虚报冒领饲养补贴资金1600元。叶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信宜市白石中学原党支部书记、校长陈伦套取学生伙食费案。经查,陈伦任职白石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期间,对白石中学在2009年秋至2015年春截留学生饭堂潲水管理费、学校小卖部租金和套取学生饭堂伙食费共2524274元作账外保管、开支负主要领导责任。陈伦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四、高州市古丁镇大冲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黎家海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案。经查,2011年,黎家海利用职务之便,在协助办理2010年“9·21”特大洪灾全倒户、高危搬迁户及泥改户补助款的过程中,先后向12户索取现金合计44000元人民币。2012年9月,黎家海与村委会副主任黎承强、计生专干陈文来等3人利用担任村委会干部的职务便利,收受公路建设工程承包商陈某现金30000元人民币,黎家海、黎承强、陈文来各得10000元。黎家海、黎承强、陈文来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化州市长岐镇下山村党支部副书记李观水侵占种粮补贴案。经查,2007年10月至2015年12月21日间,李观水利用担任村委会干部之便,将下山村委会红秀村村民李某某的种粮补贴存折一直扣留,并未经李某某同意,擅自5次从李某某的种粮补贴存折合计取款1013元用于其个人家庭开支。李观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滨海新区博贺镇尖岗村委会主任李创套取集体资金发放福利、公款旅游案。经查,2011年,尖岗村委会利用修建尖岗大道涵洞机会,虚增水泥涵价格,多报套取9440元用于发放村干部福利。2012年“七一”期间,尖岗村委会支部组织22人到外省旅游,总共花费47520元,其中从村集体资金中违规报销29500元。李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通报指出,从上述6起典型案件来看,基层党员干部的“四风”和“微腐败”问题依然存在,直接侵害群众利益,影响党群干群关系,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必须严肃处理。同时,要进一步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形成有力震慑,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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