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农村报讯 (通讯员汪次安)韶关市一男子无端猜疑妻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于是将猜疑的妻子的情夫刘某、林某骗至家中杀害。11月23日,韶关市中级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命令对罪犯沈某标执行了死刑。 2014年3月1日17时许,沈某标以其妻子曾某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且还用毒药毒害自己为由,在韶关市浈江区茶山矿北区的家中对曾某进行殴打。22时40分许及23时42分,沈某标分别约刘某和林某至其家中,并将二人杀害。沈某标归案后,经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沈某标作案时无精神病。 2015年7月30日,韶关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认为,罪犯沈某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还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还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数罪并罚。案发后沈某标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依法本可从轻处罚。但其无端猜疑两被害人与其妻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将两被害人骗至家中杀害,其犯罪手段极其残忍,造成的后果极其严重,其人身危险性极大,故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据此,该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沈某标死刑。 一审宣判后沈某标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4月27日裁定维持原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同年10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并向韶关中院下达了对罪犯沈某标执行死刑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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