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农村报记者 卢晓科
“村干部私自借800万元,现在竟然要村里还1400多万元!”近日,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冰塘村村民通过微博、论坛等方式发帖诉说委屈。 2010年,冰塘村3名村干部私自动用800万元征地补偿款用于还集体欠债,遭村民上访反映后,又于2012年私下以村委会名义借款800万元用于填补窟窿。因到期未还,目前这笔债务已经累积到1437余万元。 惠城区纪委介入调查后,对时任村委会干部卢某明、黄某生、黄某安分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事情并未随着3名村干部的受处分而结束。因逾期未还钱,冰塘村委会被告上了法庭,村集体账户被冻结。 多数村民认为,涉及此事的开支没有公开,钱也是由少数几名村干部以村委会的名义借的,不应该由村集体背“黑锅”。 惠城纪委介入调查 村干部受党纪处分 在投诉网帖中,村民声称,村民一开始并不知道村里欠了这么大一笔债,直到2013年底,一翟姓老板携着一份盖有村委会公章的借款合同前来讨债,村民才知道此事。于是,村民们向惠城区纪委进行了举报。 据公开的资料显示,2009年,冰塘村位于三环路南部新城的一千多亩土地被市政府依法征收,2009年起,征地款分三笔转入村委会集体账户。2010年3月,4700多万元补偿款到账。 “大部分的征地款发给了村民。2012年,我们算了算帐,发现征地款还有800万元,大家就去找村委会要。”村民黄大光介绍,2011年,村委会发放第一笔补偿款,第二笔拖了很久才发,但还是没有发完。 此时,800万元的补偿款已经被时任村干部卢某明、黄某生、黄某安3人擅自用于偿还债务。冰塘村委会主任黄伟强告诉记者,村里以前建市场、学校、办公楼等,欠了很多债。“村里没有太多集体收入,当时的村干部就动了征地款。” 村民上访后,2012年12月,没有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卢某明3人以村委会名义私下向翟老板借了800万元,用于发给村民。“那800万元确实发给我们了。”黄大光坦承。 “动用征地款、借钱,都应该开村民会议商量,何况钱那么多,还涉及家家户户。”黄伟强表示,即便动用征地补偿款是为了还清村里的历史债务、钱没有进村干部个人腰包、征地补偿款必须全额发放,但该走的程序还是要走。 “如果是用于村里公共事务开支,为什么不事先跟村民商量,而是私自挪用?”村民黄大才认为,没经过村民同意就擅自借款不对,更何况借钱也要去银行,而不是向私人借。 找人借钱月利5‰ 逾期不还村委被告 《广东省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土地补偿费不得挪用,不得分光吃光,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只能用于安置补偿费。此外,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款的资金使用和收益分配,必须经过户主或者代表半数以上人通过,报乡镇政府备案,而且要向村民张榜公布。 2013年换届选举,卢某明、黄某生、黄某安均未再当选。2013年底,借款到期,翟老板拿着借款合同前来催债,但是村委会一直未能偿还。 南方农村报记者获取的借款合同复印件显示,该笔借款利息按月利5‰计收,村委会应于2013年12月17日给付本息,逾期不还需支付违约金。黄伟强介绍,由于村民事先并不知情,所以都不同意还这笔钱。截至目前,该笔借款本息、违约金累计已达1437万余元。 2015年,翟老板一纸诉状将冰塘村村委会告上法庭,要求偿还本息和违约金。2016年8月,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冰塘村委会败诉,冻结冰塘村委会账号内存款1376万元。 “被冻结的钱不是村集体的,而是一个企业与冰塘村合作开发交付的保证金。”黄伟强称,这样一来,又影响到村里和企业的合作,损害了村民的利益。“目前,村委会已经上诉到省高院,希望不冻结该款项,保证村企合作顺畅。” “村民普遍不愿意还,毕竟他们不知情。”对于村委会如何看待欠款问题,黄伟强表示,村委会左右为难,既要尊重民意,也要尊重法院的判决。如果真要还钱,村委会可以拍卖一些集体资产。“当然,我们也会跟翟老板沟通,争取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多数村民表示不应该由村集体还债。 “希望政府出面解决这件事,不然每个村民要还8000元。况且,这么高的利息本来就不应该出现。”黄大光说。 (文中村民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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