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一则“客户到银行兑换残币被要求开‘非人为损毁证明’,派出所‘霸气’回应,涉事银行登门致歉”的消息,持续引发关注。5日上午,当事客户田某接受记者采访表示,“接受银行方面的道歉”。48岁的田某是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人。@中国青年报 @小艺:兑换残币本是银行本职之事,要求开证明是变着法刁难顾客。对这件事要刨刨根,看银行是否存在苛刻条款,才导致职员刁难顾客。 @云水:这些“奇葩证明”,明着是为难办事者,其实是办事单位或机构保护自身的利器。有了这一纸证明,无论出了什么事,也能够使其摆脱主要责任。而这正是“奇葩证明”的如意算盘,这便是诸如“证明你妈是你妈”之类“奇葩证明”屡禁不止的荒诞溯源。 ◎微观·杂谈 @李卫涛: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安排赵作海抄水表。法律的主要功能就是“惩恶扬善”,法律也不外乎人情,只要民众需要,法律施以援手,也在情理之中。法院作为执法主体,在赵作海家庭遇到困难时,伸出援助之手,不论是将功补过也好,还是纯粹的出自怜悯之心也罢,都是人之常情,没有什么不妥。 @菁城子:我个人认为,代孕的伦理和技术问题,只需深入思考,拟制关系,制定细则,就能解决大部分问题。人类社会的道德伦理问题,都是面向具体问题,一步步才能解决。事实上,在生育和亲属方面,领养(抱养)、试管婴儿,都曾给人们带来伦理困惑。如果不往前解决,人们永远不知道,这些问题,其实也有解决方法。 @西坡:让每一个孩子感受到生命的美好,首先是家庭的责任。不过家庭这道防线失守时,社会应该能够感知到并及时应对。具体而言,父母若没有尽到监护的义务,应该感受到法律的压力。而孩子在家庭内部受到不公对待时,也应该能在家庭外部找到求援的渠道。这样的社会建设不止针对留守家庭,但对留守家庭来讲更为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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