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农村报讯 《中国教育扶贫报告(2016)》指出,近年来,农村学生的辍学、流失率偏高,初中生辍学率上升。其中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对教育的重视程度不高,往往认为“读书无用,读书不如打工”。 报告认为,教育扶贫应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让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切实感受到教育扶贫所带来的收益和获得感。 连片贫困地区初中升学率不足50% 调查研究发现,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对教育的重视程度并不高,贫困家庭子女的教育没有得到普遍重视,他们在义务教育阶段的辍学率比较高,高中之后教育水平比较低,整体文化素质较低。这一方面是由于他们的教育水平和教育条件落后,但另一方面也说明他们并没有感受到教育带来的收益,并没有从接受教育中获得他们想要的东西,因此,他们往往认为读书无用,读书不如外出打工实惠。 根据2013年审计署公布的数据,在1155所样本学校里,辍学人数由2006年的3963人上升到2011年的8352人。2013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表明,在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尤其是边远、贫困及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初中辍学率较高,有的地区超过10%。 有研究表明,越来越多的辍学并非由经济困难导致,而是由学生学习动力不足、知识改变命运的信心不足和自我期望值不够高等非智力因素造成的。例如,东北师范大学博士苏刚在对吉林省的调查中发现:农村初中学生辍学率明显高于县城,厌学是中小学生辍学的主要原因。在辍学的初中学生中,因家庭贫困辍学的学生比例为7.3%,因厌学辍学的学生比例为63%,受读书无用论影响辍学的学生占25%,因其他因素辍学的学生占4.7%。 另外,报告指出,除了“显性辍学”外,如今农村中小学还大量存在着“隐性辍学”现象,农村初中“隐性辍学”情况多出现在初中三年级,发生在学业表现不好、缺乏学习兴趣、对自己学习能力评价不高的学生身上。与此相关的是,学生初中升学率呈现出地区性差异。从全国来看,初中升学率为91.22%,其中,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的初中升学率分别为97.94%、87.73%和87.30%。部分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初中毕业生的升学率不到70%,连片贫困地区甚至不足50%。 部分家庭无力支付学杂费 报告指出,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免除杂费、课本费和补助贫困生住校生活费)”政策的实施,对贫困家庭子女接受教育提供了积极的帮助,在较大程度上解决了绝大多数贫困家庭子女“上不起学”的问题,也极大程度地提高了我国义务教育的入学率。 然而,“两免一补”政策并没有免除贫困家庭子女其他必要的求学费用,贫困家庭为子女求学所付出的必要费用仍然占家庭收入相当大的比例。报告指出,许多家庭无力支付孩子上学所需学杂费用,不少贫困地区的学校贫困学生占比较大,他们往往因为家庭无力负担上学所需的费用而正在或即将面临辍学问题。 因此,报告建议,为了避免“因学致贫”现象发生,建议国家对符合一定条件的贫困家庭(或最贫困家庭)子女免除各求学阶段全部费用,并为他们提供一切必要的学习用品,直到他们离开学校走向工作岗位。 报告还提出,目前在教育扶贫任务政策设计中,教育扶贫对象的标准都完全对应到国家确定的贫困县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事实上,还有一部分需要帮扶的人口未列入“教育支持”的范围。如城市贫困家庭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因此,需要在推进国家教育公平的整体进程中,兼顾国家扶贫的教育目标,而非单一地将国家扶贫目标直接对应为教育扶贫目标。 该报告由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扶贫研究中心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发布,系我国第一部教育扶贫蓝皮书。 (王诗堃) |扶贫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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