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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用“观摩”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17年03月09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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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月6日,网易新闻头条转载了一篇题为《雍正治吏:组织观摩贪官死刑》的文章,正文中也出现了“观摩”一词:“雍正上任后……在对贪官执行死刑时,常组织官员到场观摩,他认为现场警示教育,比让官员学习《论语》管用得多。”“观摩”一词让人觉得十分别扭。
  “观摩”义为互相参观学习,交流经验。上述文章中,皇帝让官员到现场观看对贪官执行死刑,是为了对他们进行警示教育,并不是要他们学习行刑之技能,故不能称之为“观摩”,只能说“观看”。      □李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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