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联合北京市体育局3月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下文简称《条例》)相关情况。据悉,新版《条例》已于本月正式实施。 《条例》的颁布,对解决市民健身工作的突出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针对群众身边的健身场地设施供给不足等问题,新修订实施的《条例》中明确指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体育场地、设施,对专项的健身社会组织、健身团队和本社区的健身社会组织、健身团队有序开放;使用这些场地设施进行健身活动的健身社会组织、健身团队必须先行在辖区乡镇、街道备案。《条例》还提出“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动中小学校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体育设施”。 □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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