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日前启动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检查涉及全国有扶贫开发任务的28个省区市,重点检查资金使用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据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莫建成介绍,中央财政4年来累计安排专项扶贫资金共1961亿元,年均增长达19.22%,2016年和2017年连续两年每年新增200亿元。“在扶贫资金规模大幅增长的情况下,如何保证这些资金落实到位、使用安全、取得成效,中央高度重视,社会广泛关注,群众热切期盼。” 据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局长王小龙介绍,此次检查主要针对2015年和2016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扶贫开发部分。重点检查资金分配和拨付、项目确定是否符合政策和程序;资金使用是否存在挪用、截留、滞留、贪污等现象;项目申报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问题等。 此次检查范围涉及全国有扶贫开发任务的28个省区市:一是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中西部22个省份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以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考虑防治假脱贫、被脱贫、数字脱贫的需要,每个专员办选取的3个县中应包括1个计划退出县,同时要兼顾革命老区县、少数民族县。二是东部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6个省的贫困革命老区,由各地财政厅、扶贫办负责组织检查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扶贫开发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资金的总体比例不得低于全部资金的50%。 另外,鉴于2016年开展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后,相关资金使用管理方式发生较大变化,此次检查还将重点检查整合试点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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