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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叫潘金莲,告冯小刚“败坏名声”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17年03月25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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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经“冯小刚手撕王健林”、“全国深夜同一时间段突现满场现象”等话题……获得足够关注度的电影《我不是潘金莲》于去年11月上映。不过,冯小刚可能想不到,自己执导的电影会惹上官司!只因电影名与历史小说中的人物同名,而被现实中的潘金莲起诉。
  21日晚,潘金莲名誉权纠纷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开庭。这场非公开审理的庭审,原被告双方均未现身法庭。被告方委托了律师参与庭审,而原告方的支持者是一群潘姓族人,他们自称是“潘金莲”的后人,要为被“污名化”的潘氏正名。原告是广州增城的潘金莲。
  1957年出生的潘金莲是位农妇,初中都没读完,六七年前还得了鼻咽癌,中期化疗后,整个人对话能力都很低。
  去年9月初,潘氏宗亲会在合肥举行“潘氏后裔为蒙冤先人正名座谈会”,起诉冯小刚等人污名“潘金莲”被提上日程。潘氏宗亲会媒体联络人潘利求亦称,光江西一省就有129个名叫潘金莲的人,联系了几个,他们听完后都觉得这事不光彩,只有广东增城的“潘金莲”同意做原告主体。
  潘利求告诉记者,因姓氏自己有着严重的心理阴影,“小时候朋友吵架,对方急了就会骂我是潘金莲。后来到单位工作,每当自我介绍,总会有人插话我的姓是潘金莲的潘”。
  潘姓族人认为,原著没有标注是历史小说中的“潘金莲”,容易让人误以为是现实中的人。而电影更是将“潘金莲”丑化成“不正经的女人”的代名词。
  但冯小刚、刘震云等人的代理人则认为,《我不是潘金莲》中的潘金莲,是指历史小说中的潘金莲,而不是原告广东增城的潘金莲,“历史人物与现实生活中的人同名同姓,但是两码事。”
点评
  小说中的潘金莲不是现实中的潘金莲,这该是常识。原告想改名,却没有获得批准。笔者以为,对于同名同姓带来的困扰,改名是一个规避之法,当地派出所不应随便拒绝。拿小说中的潘金莲来嘲笑现实中的潘金莲,这本身既无知又不文明,而改变这个大环境恐怕又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潘金莲状告冯小刚”别只当作笑谈,原告的无奈某种程度上映照了我们社会的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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