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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农富农是新型主体培育的不二初心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17年06月10日版次:02
  中办、国办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第一次明确提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框架(6月3日《南方农村报》)。
  伴随现代农业建设不断面临新环境、依托新条件、进入新境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中,伴随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逐步入列,不但“主体之新”不断切换内涵,“政策之新”同样脚步不停。从更加注重财政资金的扶持作用到运用产权改革杠杆、激发投资融资活力、发挥信息手段作用等的多管齐下,这捆政策礼包不仅怀着诚心、带着暖意,更有着与时俱进的眼光、补齐短板的自觉和借力用力的智慧,必将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一步挑起现代农业建设大梁的强劲推力。
  岁月雕琢中,市场锤炼下,虽然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迅猛、蔚为大观,成为传统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和传统农户增加收入、提升素质的重要支点,但面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风云变幻,面对农业成本与农产品价格之间“地板”与“天花板”矛盾的日益凸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规模的快速“水涨”却没有带来发展质量的应声“船高”。
  地域不分南北、体量不分大小,基础设施薄弱、融资能力不强、市场销路不畅、人才资源匮乏、御险能力较弱等问题,成为许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前进道路上面临的共同挑战。在这其中,卡住脖子的往往正是一些政策“紧箍咒”。此次《意见》中,在用地、金融等瓶颈效应明显的数个环节撤除屏障、释放红利、大胆创新,如优先安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配套辅助设施用地指标、探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体系等。这些举措既能发挥治本之用,也能起到治标之效,也再次证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虽是农业部门分内职责,但如果没有国土、金融、财政等部门鼎力相助、众人拾柴,这台“独角戏”必然难以赢得满堂喝彩。
  相信,做大做强,为每一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业者所梦寐以求,虽然这段从现实到理想的漫长路径往往不仅仅用时间和汗水便能量度,但是,在更为宏观的层面上,相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由分散到联合、由单体到链条演变趋势的形成,引导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个体农户之间多种形式的紧密联结机制、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助农增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才是政府部门手中指挥棒更应指向的方向。
  农业强与农民富,本应是现代农业建设的共同面向。然而,无论是方兴未艾的“公司+农户”,还是不断升温的休闲农业热潮,小农经济与强大资本不均等博弈下的潜在风险始终挥之不去,突出表现便是部分农户难以获得足够的利益分享。流转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收益虽然普遍高于单一农户经营收益,但其权利资产化资本化程度不高,农民靠农增收仍然步履维艰。
  带农富农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不二初心,相关扶持政策的红利释放必须与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同步推进,尤其要在探索引导土地等权利资源开展股份合作方面取得根本突破,真正让农户利益从单一的地租流转收益转变为要素合作收益,使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联系机制由简单相加的“物理组合”转变为彼此相融的“化学反应”。
(作者元白,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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