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梅州市梅江区一名外来工家长反映,其孩子申请入读当地公办学校时,按照规定要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该要求遭到警方质疑,引发社会关注。
事件争议
入学须开“无犯罪证明”
警方质疑违背教育公平
“请问教育部门,小孩读书与其父母有无犯罪有关吗?难道小孩的父母有违法犯罪记录,就可以剥夺小孩读书的权利吗?”近日,在一份某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书”上,警方留下的追问,引发社会热议。
事发梅江区一外来务工人员刘先生身上。刘先生向媒体反映称,其小孩刚满入学年龄,本想让孩子在离家近一点的学校就读,不过,因为他们的户口都不在当地,需要按照积分入学的相关规定来选择学校。
然而,当刘先生查阅《梅江区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申请表》(试行)时发现,该规定最后一栏写明:“由本人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和用人单位分别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
刘先生找到所在地派出所,而警方在证明上留下的质疑,让他感到“尴尬”。实际上,根据相关规定,在公安机关不再出具的18种证明中,已包含了“对个人不予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政府回应
原方案未及时调整
不与小孩入学挂钩
据悉,梅江区地处梅州城区,外来务工人员逐年增多,为了规范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的读书问题,2012年,梅江区参照梅州市农民工积分入户实施办法和省内其他地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积分入读政策,印发了相关方案,试行时间为5年。
该方案共有9个积分项目,其中1-7项为基本积分、总分为100分,第8项为加分项目,第9项为扣分项目。其中一项为“受过劳动教养或其他刑事处理的,扣20分/人/次,累计扣分不超过30分。外来务工人员积分达到60分以上的,安排到所申请的公办学校就读;未达60分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辖区内有学位的公办或民办学校就读。
“不管积分多少,我们都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有书读。”梅江区相关负责人表示,“犯罪证明”从不与小孩入学挂钩,而之所以出现此类问题,主要是相关部门对政策执行得不够细致,原方案未及时作出修订。
“感谢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让我们及时发现问题。”6月21日,梅江区相关负责人回应称,事发后,梅江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对事件进行认真剖析,深刻反思,及时修订积分入学方案。
6月20日,梅江区教育局下发了一份《梅江区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方案(试行)》,其中,“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证明”一项已被取消,积分项目中也扣除了第九项关于“劳动教养或其他刑事处理”的扣分项目。 □南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