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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卖酒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17年07月08日版次:02
|网议|
  新闻背景:近日,云南贡山县独龙江乡再推“禁酒令”的消息引发网络热议。独龙江乡政府就此回应称,该“禁酒令”属于征求意见稿,尚未正式实施。“禁酒令”显示,禁酒范围为独龙江乡辖区内全体干部、职工、群众,同时规定辖区内严禁销售各种酒类制品,对于违反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7月6日澎湃新闻)。
  于立生: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有当地人称:由于经年多雨,“潮湿,不喝酒难受”。当地村民的贪杯好饮,深受环境因素的影响,这是客观存在的因素。即使如乡政府工作人员介绍:有些居民酒后闹事,给社会治安带来压力,风俗移易,也得靠和风细雨潜移默化,可以倡导却不能以强力干预的方式“禁止”。对公民来说,“法无禁止即自由”,对政府来说,“法无授权不可为”。相关官员若有起码的法治精神和对公民权利的敬畏,这种征求意见稿就不会产生。如今,就别等“正式敲定”和“对外传达”了,撤了吧。
  晏扬:对于政府来说,法无授权不可为;对于百姓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这个简单道理,独龙江乡政府未必不懂,只不过以为有权就可以任性,就可以肆意而为,或者认为只要初衷良好、目的正当,就可以突破权力边界、法律边界。说到底,这是对法律缺乏敬畏,对自身权力缺乏正确的认知,对百姓权利缺乏应有的尊重。如此,这个“禁酒令”固然奇葩搞笑,但实在让人笑不起来,而是深感忧虑。在某种意义上,一个能对全乡百姓下达“禁酒令”、敢在全乡范围禁止酒类销售的乡政府,或许是一个习惯于权力任性而为的乡政府,突破权力和法律边界的事情,应该不止“禁酒令”一件。
  史洪举:当地乡政府工作人员介绍称,有些居民整天喝酒不干活儿,或者一喝酒就闹事,“控制不住自己”,给社会治安带来压力。可见该地政府移风易俗、劝导公众不要饮酒的压力非常大,但任何事情都很难一蹴而就,一劳永逸,理当循序渐进、潜移默化地。譬如,严禁饮酒可以先从当地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抓起,严禁此类人员工作日中午及晚上饮酒或参与酒局,以此发挥示范作用。并可大力宣传过量饮酒、酗酒的负面作用,进而在当地民众中树立起过量饮酒有害健康且误事,拒绝酗酒的意识,这样才能做到源头治理。
  贾贾:独龙江乡的“禁酒令”上写着,对于违反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我倒想问问,对于普通百姓违反规定饮酒,你们到哪里去找相应的法律法规条文处罚他们?我国的法律法规不会这么奇葩,不可能有这样的规定。更重要的是,法律法规不只是用来管制老百姓的,更是用来规制政府行为的,政府出台的规定首先要合法,政府要处处带头遵守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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