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
新农村推动力
11版: 科技、汽车、摩托
<< 上一版
下一版 >>
版面导航
+
放大
-
缩小
●
默认
遭侵权申诉长华撤销新车公告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17年07月20日
版次:
11
南方农村报记者 樊文泽
7月9日,在工信部网站上,早在二十天前就公示的第297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正式发布。
在本次发布的297批公告中,此前公示的由江门市长华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摩托车企业申报的15款摩托车却神秘消失了。
自行撤销的公告目录
“工信部在6月15日发布第297批新车公告公示时,我们发现有15款车型,涉嫌侵犯了大长江集团宇钻、灵迪、红宝和鹰钻等车型的外观设计专利,于是在公示期内及时向工信部公示网提交了申诉意见,并按要求提供了专利证书等相关材料。”大长江集团李姓工程师告诉记者。
据悉,2017年初,国家工信部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开通了为期7天的公示监督期,社会各界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意见征求系统反馈意见。
6月19日,在大长江集团向工信部公示网反馈意见后,负责公告目录的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第一时间问询了被诉侵权的3家企业。
6月26日,大长江集团更是组织多个部门,前往相关单位调查,拟形成正式比对分析报告上报。
随后,这3家摩托车企业先后自行撤销了15款新车型的申请。7月9日,297批公告中,上述3家企业的15款摩托车被删除。
不断前置的专利申诉
一直以来,模仿、抄袭是国内摩托车行业绕不开的话题。从本田CG车、小公主,到雅马哈的迅鹰、巧格,再到豪爵铃木的宇钻、红宝、灵迪。产品推出市场后,就遭到模仿与抄袭,这已成为原创企业的难言之痛。
在以往,面对模仿者,企业只能通过法院起诉,或请示工商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方式去解决。
法院起诉方式虽也获得了较大突破,但耗时较长。专项行动虽时效性强,但需要执法部门配合,且无法从生产环节制止侵权。
此次工信部公告目录公示期内异议申诉渠道的开通,为企业保护合法权益开辟了全新通道,将专利侵权纠纷的解决大大前置,既节省了企业的维权时间,又提高了申诉解决的效率。
据悉,摩托车企业要获得一款全新车型的公告目录,需要投入约20万元的检测费用,被撤销后,即便再次调整申请,需要额外支付不菲的费用。
随着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各种维权申诉渠道的开通,未来势必会有更多企业加入原创队伍,共同推动中国摩托车工业由大国走向强国之路。
上一篇:
苏宁易购汽车超市开卖
下一篇:
****处理标记:[Article]时,数据源为空。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