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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捐赠超10亿人次
慈善法实施一周年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17年09月07日
版次:
04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实施一年来,以‘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作’为特征的中国特色慈善事业的大格局正在逐步形成。”9月5日,我国第二个“中华慈善日”当天,民政部副部长顾朝曦介绍称。截至2017年9月5日12时,各级民政部门共认定和登记慈善组织2142家,其中给予公开募捐资格的520家;慈善信托备案38件,信托规模近8.6亿元。
顾朝曦介绍,随着慈善法的施行,我国慈善事业发展获得新活力,呈现五个新特点:
一是慈善组织募捐能力明显提升。截至2017年二季度,全国社会组织总数达到72.5万个,其中相当一部分在慈善领域开展活动。近年来慈善组织动员社会捐赠的能力明显提升,从2006年每年募捐不足100亿元发展到近5年每年超过500亿元;捐赠款物从一般资金、物资,扩展到有价证券、不动产和知识产权等。
二是慈善活动形式更加多样。借助“互联网+”,网民参与慈善的热情高涨。据不完全统计,慈善法实施一年来超过10亿人次通过网络实施捐赠。慈善组织在脱贫攻坚、大病和意外伤害等急难救助、防灾减灾、紧急救援、心理援助、妇幼病残老等特殊人群救助多个领域也广泛参与。此外,中国的慈善组织还开始探索资助“一带一路”沿线发展中国家的民生投入,在缅甸、巴基斯坦等国开展了一些援助项目。
三是慈善信托从无到有。民政部、银监会出台了相关政策,从慈善信托的设立、备案、财产的管理和处分、变更与终止、促进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建立了基本的慈善信托规制体系。
四是志愿者踊跃参与慈善服务。目前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中实名注册志愿者已达5000万人,注册志愿团体已超过43万个,发布志愿服务项目超过96万个,记录志愿服务时间超过8.5亿小时。以社会化为导向的慈善服务实践不断深化,依托志愿服务站点搭建起了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对接平台,促进了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慈善服务有机衔接。
五是促进新的慈善理念发展。慈善法坚持“开门立法”极大地激发了慈善理论研究和社会舆论关注。
顾朝曦表示,尽管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存在慈善组织数量少、规模小,培育扶持政策配套不足,假借慈善名义的活动频出,事中事后监管力量薄弱等问题,慈善工作面临着许多挑战。
从慈善组织的自身发展而言,一方面是要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激发慈善组织活力,推动慈善组织去行政化、去垄断化、去特权化,另一方面则要坚持慈善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慈善法的要求落实信息公,通过阳光运行提升慈善组织公信力。
就慈善组织的发展环境而言,一方面是要继续出台和落实相关配套政策,从政策、用地、金融、税收、人才培养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另一方面要建立完善慈善组织负责人管理制度、跨部门资金监管机制、等机制,夯实对慈善组织的事中事后监管。 □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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