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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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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一村干部助3名亲戚骗取贫困村搬迁安置补助

广东省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问题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17年11月11日版次:04
  南方农村报讯 11月9日,广东省纪委通报了5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省纪委指出,这5起典型案例,反映出一些基层干部贪污、骗取、挪用扶贫资金仍然不收敛不收手,严重损害了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排查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按照建帐、在查、待查、查结分类列出清单,决不允许存案、拖案、压案,确保100%建立台帐、100%开展核查、100%按时结案、100%公布结果,实现问题线索零积存、应查案件零放过,坚决惩治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江门鹤山市雅瑶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原所长李坚强、宅梧镇上沙村原党委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罗其志贪污受贿问题。2013年至2015年间,李坚强、罗其志分别利用担任驻宅梧镇上沙村扶贫工作组组长、上沙村党委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在上沙村开展扶贫开发“双到”工程建设中,分别收受他人财物3.678万元、12.45万元,另李坚强通过虚开购买有机肥发票的方式套取扶贫资金3.672万元归个人所有。2017年7月,鹤山市纪委给予李坚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给予罗其志开除党籍处分。
  惠州市博罗县麻陂镇鸡笼山村干部骗取扶贫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5年间,鸡笼山村党支部书记黄新桂、村委会主任邓运青、党支部委员兼出纳张新华、党支部委员李文华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构村道建设、水利维修等工程建设项目的方式,骗取扶贫、水利建设等专项资金共17.65万元进行私分。2017年9月,博罗县纪委分别给予黄新桂、邓运青、张新华、李文华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云浮市新兴县里洞镇黄窝村原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梁金荣贪污扶贫资金问题。2010年至2015年间,梁金荣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构项目、截留等手段,贪污上级有关部门和对口帮扶单位划拨的扶贫资金、财政专项资金共17.12万元。2017年4月,新兴县纪委给予梁金荣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汕头市潮南区雷岭镇麻埔村原党支部书记陈福顺、原村委会主任陈裕城挪用扶贫资金问题。2006年,陈福顺和陈裕城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潮南区扶贫办划拨给该村的8万元扶贫专项资金,用于村委会日常开支,并指使村会计制作虚假单据平账。2017年5月,潮南区纪委给予陈福顺开除党籍处分;2017年7月,潮南区纪委给予陈裕城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梅州兴宁市黄陂镇五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钟运泉帮助亲属骗取“两不具备”贫困村搬迁安置补助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5年期间,钟运泉利用协助镇政府办理“两不具备”贫困村搬迁安置事务的职务便利,将其3名亲属违规列入“两不具备”贫困村搬迁安置申请补助对象,共骗取补助资金9万元。2017年4月,兴宁市纪委给予钟运泉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粤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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