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永福县被洪水冲断的柑橘4年生结果树。
南方农村报见习记者 卓倩
2017年,广西柑橘产业受到了多次气象灾害影响,如多雨时节的洪涝,越冬时期的冻害等,给果农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小损失。近年来,随着广西区柑橘面积不断扩大,经济价值不断提高,果农对柑橘保险的需求逐年增加。除政策性农业保险之外,具有针对性的新型理赔标准陆续实行,对于其他产区有不少可借鉴之处。
1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布《关于开展2018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其中,7个自治区险种包含了柑橘这一大类水果,由2018年广西政策性农业保险一览表中可以看出,柑橘的保险费率、单位保费和补贴比例与其他水果相差不大。
政策性农险不得跨年赔付
记者发现,2018年柑橘保险政策的条款与2017年基本一致,如2017年百色市田阳县柑橘种植保险的保费补贴为:区财政补贴60%即36元/亩,县财政补贴20%即12元/亩,果农自负20%即12元/亩。以100亩柑橘为例,则需要交6000元保费,果农享受补贴后只需支付1200元,即可拥有70000元的保险金额。因各地方政策不同,果农需要支付的保费也不一样。但总体来说,按政策中的比例计算,果农的费用负担并不重,仅需支付总保费的20%,都是让果农享受更多比例的补贴。
据政策规定,投保对象为定植一年以上(含),生长正常,且由被保险人合法经营和管理的柑橘类水果。在保险期内因暴雨、火灾、洪水、泥石流、内涝、风灾、雹灾、冻灾直接造成的水果主干折断、连根拔起、植株死亡等损失;因黄龙病造成的柑橘植株死亡或砍掉的损失,由保险公司按规定赔偿。保险期限为一年,以保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投保方式与往年相同,以村委为基础单位集中投保,不需要个人前往办理。一般以村为单位填写投保分户清单,由投保果农签字,明确保险险种、投保数量、保险金额和“一卡通”银行卡号,村委签字盖章确认后统一办理。
当参保果农遇险受灾时,应在24小时内向村委或村代办员报告,再由村委或村代办员报告承保的保险公司按规程进行勘查理赔,理赔资金要通过“一卡通”及时支付给受灾果农,原则上不得跨年度赔付。
新标准柑橘保险保障性更高
洪涝、冻害等气象灾害,是柑橘种植户最忧心的问题之一,灾害的不可预知性、突发性和强烈的破坏性,常导致果农失收,损失严重。对果农来说,有了一份农业保险,就多了一份种植保障。
据悉,广西的柑橘保险并非首次出台,自2016年更新的农业保险政策出台至今,在推广中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果农参保意识不强,理赔过程复杂、较难满足赔付需求,基层服务网络不发达等。
“理赔流程复杂,等待时间长,获赔的金额不能让我们满意。”部分广西果农反映,他们受到损失后,只有少部分人汇报并坚持等待理赔结果。甚至他们认为获赔的数额起不到补偿作用,来年再次投保的意愿不强。
“未受灾时,部分果农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保险并非必要。”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清远中心支公司总经理陈进宏表示,此类保险享受财政补贴,果农仅需支付少部分费用。为了减少果农因灾损失,并能及时复产,柑橘保险仍起到了一定作用,推广十分必要。
为避免此类情况,四川省率先做出创新。2018年,新津县以种植收入为保险标,推广一款既保产量又保价格的创新型特色农业保险。如春见品种约定产量为4000斤/亩,约定价格为3元/斤,保险金额为12000元/亩。若保险柑橘的平均收入低于保险合同约定收入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可进行相应赔付。
蒲江县根据气温指数为保险标的柑橘险已成功推广两年。在保险期内,当气象主管部门发布实际气温低于或等于零摄氏度时,视为低温冻害保险事故发生。目前已对蒲江县3户柑橘种植果农、92亩柑橘冻害赔付工作,共计赔付33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