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农村报记者 王磊 魏伯航
1月28日下午,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省人民检察院院长郑红先后向大会作了工作报告。
根据省检察院和省法院的报告,五年来广东检察机关开展查办与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处职务犯罪2320人,涉及种粮种植、生猪养殖等15项补贴;全省法院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一审案件9494件1.3万人。
五年查处234名厅官
郑红介绍,五年来,广东检察机关“打虎”“拍蝇”“猎狐”一起抓,突出查处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5915人,其中查处厅级以上干部234人、县处级干部1398人,挽回经济损失35.2亿元。积极查办“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查处渎职侵权犯罪3251人,其中查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渎职犯罪859人。
在查处“小官大贪”和“微腐败”方面,广东检察机关开展查处涉农领域职务犯罪2320人,涉及种粮种植、生猪养殖等15项补贴。会同省扶贫办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处扶贫项目申报等环节职务犯罪462人。省检察院还联合省扶贫办聘请267名廉政监督员,受到最高检和国务院扶贫办肯定。
龚稼立则表示,五年来全省法院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一审案件9494件1.3万人,判处原县处级以上干部587人,依法审理谭力、司献民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严惩涉农、涉扶贫领域等群众身边的“蝇贪”。
整治污染企业407家
郑红介绍,五年来广东检察机关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为重点,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432件,办案数量位居全国前列。督促恢复被污染、破坏的耕地、林地、水源地等6023亩,督促治理被污染水源面积145万平方米,整治污染企业407家,挽回国有财产损失4.2亿元。
为守护绿水青山,广东检察机关强化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批捕污染环境、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5541人,起诉7744人,查处危害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1270人,连续4年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建议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90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81件。
龚稼立强调,省各级法院执行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审结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等民事一审案件6.1万件,同比上升57.6%;省法院和广州、清远、茂名、潮州等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推进检察机关等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试点,审结“南岭案”等环境公益诉讼案35件。
今年重点打击涉医犯罪
郑红表示,这五年,广东检察机关加强与团委、妇联等合作,推动建立73个观护帮教基地,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强化未成年被害人司法保护,起诉涉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1501人;选派507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组建130个巡讲团进校园,覆盖2685所学校和幼儿园。
龚稼立介绍,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5%以上;依法为经济困难群众减免诉讼费1346万余元,发放救助金1.7亿余元;审结婚姻、住房、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案件106.6万件;制定了家事审判特别规程,建立家事调查员、人身安全保全等制度。
此外,省法院还联合省人社厅、省工商联等出台调裁诉衔接机制,与省总工会设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积极化解劳动争议;严厉打击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妥善审理劳动争议一审案件22.6万件;审结农村集体产权、承包经营权流转、新型农业经营等涉农民事一审案件9000余件。
郑红表示,今年省检察院将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工作,深化打击涉医犯罪专项工作,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常态化机制,健全依法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