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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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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天领了两个证,她复婚了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18年02月10日版次:05

  农民拿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吃下“定心丸”。

  土地确权工作解决了不少历史涉地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重点是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实现“四相符”“四到户”。按照中央的要求,必须确保全面彻底确权,不留死角、不留尾巴。
  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2014年,广东启动整建制推进18个县和6个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并于2016年被列入全国土地确权整体推进试点省,全面铺开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全省要完成2万多个村(居)的土地确权任务。
  2017年是广东土地确权工作的攻坚之年,要完成80%以上的农村土地确权任务。截至当年底,广东省农村土地确权已完成实测耕地面积3883万亩,已颁发证1026万本,颁证率达93.95%。各地还依托土地确权工作累计化解历史遗留和潜在涉地纠纷5191宗。
  ●有证在手,保障全有;没证在手,寸步难走。
  ●法律法规,人人遵守;幸福生活,时时拥有。
  领到“红本本”那天,梁小丽绕着村里走了一圈,腰杆挺得笔直。那些难听的言语:“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竟然还有脸回来瓜分祖宗的土地”……都成了过去式。
  这一天,她一共领回了两个“红本本”,一个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一个是结婚证,准确地说,应该是“复婚证”。
  本该激动无比的心情,在那一刻反而归于平静。身为一名“外嫁女”,这些年来,为了拿到第一个“红本本”,她付出了太多太多。
  梁小丽所在的村地处珠三角,依靠土地资源,早年就开始实行股份制,给村民分红。2009年结婚时,她就盘算过:“丈夫是外地城镇户口,随他迁出去没什么好处。户口还是要留在村里,以后孩子出生,也要随自己落户,这样就都能享受村里的分红了。”
  然而,2010年村里对股权进行固化,一刀切取消了全村“外嫁女”及其子女的股权和分红。因为村干部和大部分村民都认为,他们的存在,使得“蛋糕”越分越小。“既然已经嫁出去了,理应随男方居住生活,不能再享受村里的分红,土地也要回收。”村民们叫嚷着。
  梁小丽第一个跳出来反对:“我就是村里的人,地我也有份,凭什么取消我的分红!”她的反抗,招来了更多村民的咒骂。
  在抗争无果的情况下,梁小丽决定联合其他“外嫁女”一起去行动。当时,村里和她一样,结婚后没有迁户口的“外嫁女”一共有20多人,她说动了其中8个。
  接下来的几年里,维权、打官司,梁小丽都试了。法院也判决了:“外嫁女”可以享受集体股权和分红。但村里就是不承认。事情陷入僵局。
  由于梁小丽“带头闹事”,村里不少人对她横眉冷对。她去菜市场买菜,村民不肯卖给她,有的人则指着她骂:“都嫁出去了还来争老祖宗的家产,不要脸!”
  不仅要不回自己的权益,还使得自己成为村里不受欢迎的人,梁小丽很懊恼,但她还是不想放弃。
  “离婚就有股份。”一次,梁小丽听到外村的“外嫁女”通过这样的方式拿回了股份。她有些动心了。在土地、分红和丈夫之间,她犹豫了许久。“可以假离婚,等拿到股份后再复婚就可以了。”最后,她以这样的说法说服了自己和丈夫。2013年,两人办理了离婚。
  就在这一年,“外嫁女”问题的解决迎来了转机。梁小丽所在的地区被确定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随后,在推进确权的过程中,当地出台了解决“外嫁女”问题的相关政策,并强力推行。从2015年开始,这一群体重新恢复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获得了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参与集体收益分配、土地征用补偿等权利。
  2017年,梁小丽所在地区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她拿到了属于自己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村里也作出承诺:“外嫁女”可以拥有集体股份,参与分红。
  领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那天,她约上“前夫”,两人又重新去领了结婚证。当天晚上,她将两个“红本本”珍而重之放进衣柜的最里层。
  这场多年的抗争,终以她的胜利告终。
鱼塘究竟是谁的?
  刚坐下来,泡好的茶还没来得及喝,黄亮的手机又急促地响了起来,一看是村小组长老张打来的电话。“黄书记,大事不好了,双方快要打起来了。”“你要稳住他们,一定要稳住,我马上就到。”说话间,黄亮直接冲出了办公室,连门都没有顾得上关。
  大江村,地处珠三角边缘。背靠珠三角大市场,水产养殖成了这个村的主要产业。随着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推进,各种纠纷也浮出水面,集中爆发。黄亮是村党支部书记,神情紧张的他,不由自主地小跑了起来。
  “都不要冲动!有话好好说!”还没走到人群中间,黄亮粗犷的吼声就让嘈杂的人群稍微安静下来。双方各十来个人在鱼塘边对峙,形势非常紧张。“你小子想干什么?”黄亮指着一个老板模样的中年人斥道。“黄书记,您要来评评理。不是我要搞事情,是村民要抢走这块鱼塘的承包经营权。”中年老板指着对面的村民愤愤道。“土地本来就是我们的,是我们租给他的,确权肯定要确到我们手里。”十来个村民也毫不示弱,反击着中年老板的言论。“修建鱼塘我花了很多钱,前期的公粮和税费都是我交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理应归我”……双方就这样你一句我一句争吵着,互不相让。
  黄亮站在中间认真听着,脑中盘算着如何化解这起冲突,避免事态恶化。
  中年老板姓吴,是大江村的养殖大户。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承包了对面十几位农户的30多亩耕地,开发成鱼塘进行水产养殖。原本相安无事,直到确权的消息传出后,双方彻底闹翻了。
  吴老板认为这30多亩鱼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该确给他,理由很充分,“鱼塘是我开发的,投了大量成本,而且前期的公粮和税费全部由我负担”。村民不干了,“土地原来就是我们的,确权肯定是确给我们”。
  这天,吴老板得知村民要到自己承包的鱼塘进行土地确权,便也召集了十多个人前来阻止。于是出现了双方对峙的一幕。
  黄亮深知此事不是一时半会就能够解决的,只能用缓兵之计。“你们双方的情况,我基本都了解了。但这样争吵解决不了问题,我先做个主,这块鱼塘先不确权了。等调查清楚后,咱们大家再坐下来,一起解决问题。你们看行不行?”黄亮的一番话,暂时平缓了冲突。但他知道,这个问题是一颗“定时炸弹”,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爆发。
  大江村从2016年就响应国家和省里的政策,积极推进土地确权,不到一年时间,就完成了80%的土地确权颁证。但剩余的20%却很难推进,主要原因就是农户与鱼塘老板的纠纷。涉及此类纠纷的土地面积多达500多亩,涉及到数百户村民。这让黄亮倍感压力。
  第二天,黄亮就敲开了吴老板的家门。然而,无论他如何解释确权政策,吴老板就是不同意把土地承包经营权确给村民。除了之前的投入外,吴老板还有另外一层担心,“一旦土地承包经营权确给村民,自己的30多亩鱼塘随时会有被村民收回的风险。”黄亮对吴老板的第一次思想工作宣告失败。
  但他没有死心。第二次,他带上了镇里干部一起去。可是还没等他开口,吴老板就直接表态:“喝茶、吃饭我随时欢迎,要是做土地确权的思想工作,那不好意思了,我只好送客。”
  村民的思想工作也很难做通,时刻要求尽快确权。黄亮感觉,自己犹如风箱里的老鼠,两头受气。
  他不得不求助于镇上刚成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这是专为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而设的仲裁机构。他通过镇上的调解委向区仲裁委申请仲裁,区仲裁委很快受理并作出裁决,认定吴老板和相关农户的土地转让不符合《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规定,但符合出租规定,确认出租有效。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给农户,但允许吴老板继续经营到2029年二轮承包期届满。
  拿到裁决书时,十几个村民都表示接受,但吴老板大呼不公平,一纸诉状把区仲裁委告上了法庭。然而,法院的判决与仲裁结果一模一样。
  在顺利解决了这起纠纷后,大江村里其他几十名鱼塘老板和几百户群众共50多起纠纷,都按照这种操作模式顺利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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