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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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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贫困人口签约家庭医生可获补助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18年04月19日版次:03
  南方农村报讯 近日,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官网公布《广东省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方案》,将为户籍人口中的6类特殊人群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普惠型服务包补助,同时为补助对象中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提供用药补助。
  方案明确,补助对象为省内户籍人口中的6类人群,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儿童福利机构供养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属于补助对象的,免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个人自付部分,同时享受其签约家庭医生的特定人群普惠型服务包的服务。另外,补助对象中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签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推荐目录的药物,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其个人自负部分的费用,属于特困供养人员或孤儿的,按100%给予补助;属于其他补助对象的,按90%比例给予补助,10%由个人自负。因特殊原因未参保的补助对象,在签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推荐目录的药物,按实际费用由补助资金根据规定比例补助。各地级市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可自行替换、增加推荐目录中药品,并保证所调整药物疗效不降低。(卫计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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