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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近日,漯河市民杨先生拿到了车辆理赔,他很感激保险公司在车辆施救和理赔上的协助和帮忙。但在理赔工作中,需不需要开具“暴雨证明”却引起议论。今年4月11日晚上10点多,杨先生开车途经一处铁路涵洞,等进到涵洞里时,发现积水很深车已经倒不出来了,杨先生摇下车窗爬到了车顶。保险公司勘察之后,迟迟没有赔付。追问之下保险公司说:必须开具“暴雨证明”方能赔付。(7月5日《大河报》)
郝雪梅:保险公司已经到现场勘探,到现场救援,拍摄了照片,留存了证据,这不就是最好的“暴雨证明”吗?一个城市下暴雨了,保险公司会不知道吗?现场的证据已经是最好的“暴雨证明”了,还非要气象部门开具“暴雨证明”?这不是瞎折腾吗?而且,保险公司的现场取证,比气象部门的“暴雨证明”还具有法律效力。
城市暴雨突袭,有的恶劣天气会导致几百台车子需要理赔,难道都让车主去开“暴雨证明”?气象部门能忙过来吗?这该是气象部门的责任吗?目前,全国各地都在清理奇葩证明,清理奇葩证明的时候,别忘了清理教条的“暴雨证明”。
“暴雨证明”,其实最有权力开的是老天爷,因为雨水是老天爷下的,保险公司是不是需要找老天爷核实一下?
钱璐:实际上,车主遇到自然灾害导致车辆损毁而要求保险公司理赔时,有不少保险公司要求车主提供天气证明,有不少地方的气象部门为了便民,甚至在官网首页上挂出开具气象证明的链接,只需要填写一张《气象证明申请表》即可,并不需要任何费用。
乍一看来,开具天气证明似乎无可非议,但是天气情况作为一种在一定地理范围内,可以共同感知或者可以随手查询的信息,保险公司还要求民众开具天气证明,既不符合常识,也浪费了公共资源。“奇葩证明”不仅给消费者理赔设置了一道“拦路虎”,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保险公司的工作量,不利于其商业形象。
王凤山:民众购买保险服务,原本是为了保障经济利益,获得心理安慰,但是不少保险公司在理赔服务上尚存在理赔条件苛刻的问题,有不少理赔流程存在程序繁琐、材料很难通过审核的现象,如此一来,民众在承受损失之余,还要遭遇理赔难,这就造成了保险公司与消费者的矛盾。
如今,在最大程度上清理“奇葩证明”已经成为社会的共识,而作为以风险管控为目标、为民众生活意外兜底的保险公司,在服务客户时理应尽量减少相应的手续,改进理赔程序,简化理赔手续,清除“奇葩证明”,方便用户及时理赔,让保险服务真正实现“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