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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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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民警执法权益 维护民警执法权威

公安部发布征求意见稿,民警、辅警及其近亲属或受到法律保护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18年09月11日版次:05
  南方农村报讯 近日,公安部就《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列举了民警在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过程中或因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遇到的,公安机关应当积极维护民警执法权威的10个情形。
  草案还规定,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执法活动不受妨害、阻碍,民警及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因民警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行为受到威胁、侵犯,民警及其近亲属的人格尊严不因民警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行为受到侮辱、贬损。
  一段时间以来,多地发生一线公安民警辅警在执法执勤中遭遇暴力抗法和辱骂殴打事件,引起公安部高度重视。公安部部长赵克志曾就保护民警执法权益、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明确表态:““该严格执法的没有严格执法是失职,该支持和保护严格执法没有支持和保护,同样是失职。”目前,该草案已开放查阅和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公布的草案中提出,民警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民警个人不承担法律责任,由其所属公安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造成的损害给予补偿。
  草案还提出,公安机关应当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对民警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等措施,不得作出免职、降职、辞退等处理或者处分。
  同时,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应当成立由督察长为主任,警务督察和法制、警令指挥、警务保障、政工人事、新闻宣传及执法办案等部门为成员的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委员会。
  社会公众可登陆以下两个网站查阅草案稿: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
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
公安部网站:
网址:http://www.mps.gov.cn
  有关意见建议可在2018年10月6日前,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主菜单“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或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gonganzhifa@163.com。
 (综合)
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十种情形
  □受到暴力袭击的;
□被车辆冲撞、碾轧、拖拽、剐蹭的;
□被聚众哄闹、围堵拦截、冲击、阻碍的;
□受到扣押、撕咬、拉扯、推搡等侵害的;
□本人及其近亲属受到威胁、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的;
□本人及其近亲属受到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
□被恶意投诉、炒作的;
□本人及其近亲属个人隐私被侵犯的;
□被错误追究责任或者受到不公正处理的;
□执法权威受到侵犯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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