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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09版: 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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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这五大特征,十有八九是假冒伪劣肥料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19年04月13日
版次:
09
标称氮、磷、钾总养分含量25%甚至45%的复合肥总养分含量只有国家标准的一半;包装上标明为复合肥料,但下面的总养分说明却这样标着:N-P2O5-KOM,或者是N-P2O5-HAK……当前,正值春耕用肥高峰,有不少农民朋友向记者报料,假冒伪劣复合肥、复混肥包装五花八门,他们大多对化肥的认知不够,容易上当受骗。
根据GB/T15063-2009《复混肥料》国家标准规定,复合肥生产企业必须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及包装不合格产品禁止出厂销售。产品包装上应以配合式标明总氮(N)、有效五氧化二磷(P2O5)、氧化钾(K2O)百分含量,不能将其他元素或化合物含量加入总养分中,总养分应以单一数值标明。氯离子的质量分数大于3%的产品,应用汉字明确标注含氯标识。
农民辨别真假化肥,可从包装袋的标识入手,检查其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肥料标识的总养分中如果计入了除氮磷钾之外的元素,就是违反了国家规定的标识要求,存在造假嫌疑。记者将今年以来收集的假冒肥料进行了盘点,希望引起农民重视,以免上当受骗。
□南方农村报记者 陈振兴 整理
未取得生产资质的复混肥料
解读:以下复合肥厂生产的肥料,虽然标称产品是由“复合型高塔造粒”、“复合型喷雾造粒”,并按复混肥料要求,将总养分按配合式标注,但未取得国家颁发的复混肥料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
注:生产备案登记证,不是国家颁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硫酸铵冒充复混肥料
解读:以上“稀土聚能硝铵钾”肥料,在包装袋上标有“执行标准GB535-1995”《硫酸铵》,擅自更改肥料产品名称,不能将其它中微量元素含量用配合式标识排列在一起,假冒成高含量的复混肥料。
“有效成分利用率”不是“养分”
解读:以下复混肥料包装上,标有产品执行GB15063-2009复混肥料标准,标准技术要求用配合式标识氮磷钾养分含量,其它中微量元素养分含量不能计入总养分中。产品擅自将“有机质”和“氨基酸”含量加在了配合式中,故意改为“利用率≥57%”,混淆总养分概念。
一元肥料假冒三元复合肥料
解读:以上产品包装上,标有执行GB15063复混肥料国家强制性标准,养分含量应按配合式方式标注氮磷钾(N-P2O5-K2O),而不得将Ca、So其它元素含量代替大量元素含量并计入总养分。
氮磷钾有效含量未标注
解读:以下这个复合肥料的生产企业不严格执行GB15063-2009《复混肥料》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未按配合式标明氮磷钾(N-P2O5-K2O)中所占百分比含量,擅自将中微量元素14%计入了总养分,虚假标高养分含量,假冒成高浓度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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